10月30日,芙蓉北路福元路口,因避讓超車的電動車,商務車側翻在地。讀者鄭廣順供圖
10月30日訊 30日早上7點多,長沙芙蓉北路福元路口,一輛商務小轎車側翻在地,交警遍尋不著事故的另一方——電動車車主。本報律師團律師提醒,所幸小車內沒有人員傷亡,不然跑掉的電動車主既不報警又不救人,要算肇事逃逸了。
目擊者鄭先生向記者介紹了事發(fā)經過: “電動車從后面超商務車,商務車猛打方向盤撞上了一旁的基建圍擋板,路面濕滑,車子就翻了。電動車司機頭也沒回,開車走了。聽說修理圍擋和修車費要2萬元!
事故造成三分之二的車道被占,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交通擁堵。隨后,開福區(qū)交警大隊用吊車將側翻的小車調離,8點半左右,交通才恢復通暢。
開福交警事故處理中隊中隊長陳勇說,電動車超車小轎車沒有發(fā)生碰撞,暫時還無法界定責任,很可能是小車發(fā)現(xiàn)電動車時避讓不及,操作失誤引發(fā)側翻。
本報金牌律師團安金龍律師表示,電動車在這次交通事故中雖然沒有與小車發(fā)生摩擦碰撞,但在交通責任尚未界定的情況下不得離開現(xiàn)場!氨緛碓诮煌ㄊ鹿手袩o責的司機,如果在不救人不報警的情況下離開現(xiàn)場,或因肇事逃逸追究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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