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酷暑,電動車騎行難免在烈日下暴曬,不少騎行者選擇放棄安全頭盔佩戴,這一行為不僅涉嫌交通違法,也十分危險。近日,長沙交警加大對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集中整治,7月11日上午,在東二環(huán)楊家山立交橋下,交警就查處了21起違法行為。一名駕駛員騎著電動車到路口
看到交警就立即停車
從車后拿頭盔戴上
| 長沙交警:下次請你注意,戴頭盔不是因為交警,是對自己安全的保護,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很重要。
交警提醒,搭載12周歲以下的小孩,建議用安全座椅坐在家長前面而不是后面。交警表示,不管是電動車還是摩托車,不管騎行還是乘坐,都應該佩戴安全頭盔。
交警就表示在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車騎行者中,共享電動車占比較高,除此之外,還有部分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很大一部分都是因為怕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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