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2歲的傅某是長沙某房產(chǎn)中介公司的店長,收入還算不錯,但傅某并不滿足于此。她拿著手中的積蓄去投資,沒成想虧得血本無歸,一心想要搞錢翻本的她借遍了親朋好友,最終將目標伸向了她的顧客。近日,傅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傅某謊稱可以幫助并無購房資格的蔣某購買二手房,以虛構辦理購房資格、繳納購房定金、貸款驗資金等理由進行詐騙。之后又以購買“工抵房”為名,虛構辦理復雜流程的手續(xù)、拖延虛構交付合同票據(jù)等方式,詐騙客戶李某111萬元。
“兩名被害人都將錢款匯入了傅某的個人賬戶,而非中介公司的監(jiān)管賬戶,然后傅某虛構了合同和票據(jù)給被害人,讓被害人信以為真!碧煨膮^(qū)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助理曾宇哲向記者介紹案情。
費盡心思詐騙來的180余萬元,傅某都用在了她所謂的投資上。而檢察官了解到,傅某所謂的投資其實是電信詐騙,對方以高回報高收益的幌子,誘騙傅某越陷越深。最終,傅某不僅身負數(shù)百萬債務,還因犯合同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同時,法院判決責令被告人傅某退賠被害人蔣某和李某的全部經(jīng)濟損失。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