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長沙市雨花區(qū)人民檢察院召開了一次不同尋常的檢委會。因對曾某軍、陶某珍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騙取他人巨額借款,是否構成詐騙罪存在分歧,雨花區(qū)檢察院創(chuàng)新司法為民形式,引入受害人陳述機制,讓檢委會成員對市場經濟活動中民事欺詐與詐騙罪的界線、社會危害性程度有了更深切的理解。檢委會聽取受害人關于案件情況的陳述后,作出以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的決議。
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系夫妻關系。2014年1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以所經營的一家食品有限公司需要現金進貨為由,找被害人羅某紅、張某庭夫婦有償、抵押借款200萬元。在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夫婦名下的兩套房產及食品有限公司的土地、設備均已抵押在銀行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欺瞞張某庭夫婦,與其約定以上述兩套房產及公司的財產作為抵押,騙取張某庭夫婦信任后,由犯罪嫌疑人陶某珍將事先偽造好的所謂“位于長沙市雨花區(qū)的一套房屋的所有權證”抵押在羅某紅處,并從羅某紅夫婦處借得200萬元。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拿到上述200萬元錢后,當天即全部用于歸還他人的債務。借款合同到期后,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未能按時歸還200萬元。2016年10月,張某庭夫婦在提起民事訴訟過程中發(fā)現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所提供的房產證系偽造的后,撤回民事起訴,于2016年12月15日報案。該案由長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偵查終結,以犯罪嫌疑人曾某軍、陶某珍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移送雨花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委會上,該案的承辦檢察官按照檢委會議事規(guī)則先就案件的證據、事實、定性等向出席檢委員的委員們進行了介紹。之后該案的受害人之一張某庭向大家陳述了案件的詳細過程,并就檢委會委員們提出的疑問進行了一一解答。
隨后張某庭退席,雨花區(qū)檢察院的檢委會委員們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討論,發(fā)表意見,最后依據檢委會議事規(guī)則決定:以合同詐騙罪對曾某軍、陶某珍二人向法院提起公訴。
雨花區(qū)檢察院檢察長馬賢興介紹,此次是雨花區(qū)院第一次邀請受害人參加檢委會,這是該院在法律框架中進行的新探索。邀請受害人參加檢委會,通過受害人的陳述,讓委員們更加具體細致的了解案情,對案件有更深切的理解,這不僅是對檢委會規(guī)則的完善,更是讓司法公正、司法為民落地的具體措施。
一段時期以來,公檢法辦案人員對市場經濟活動中民事欺詐與詐騙犯罪的界線認識存在較大分歧,致使一些危害性較大的詐騙犯罪行為未能得到刑事追究。馬賢興認為,詐騙與一般欺詐,罪與非罪的界線就是社會危害性,這類犯罪往往有具體的受害人。有沒有社會危害性,受害人最有發(fā)言權,辦案人員聽取受害人陳述,可以更好地把握案件實質,發(fā)現案件真相。馬賢興認為,一些詐騙活動開始往往是以借貸形式出現,有些部分履行后才開始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辦案人員需要克服“線性思維”的不足,撥開表象發(fā)現真相,確保既不擴大打擊面,又不放縱犯罪,對當前社會經濟活動中出現的社會危害性較大的各類詐騙犯罪予以刑事追究,是法治建設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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