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動,我有艾滋病,你敢反抗我就會咬你......”想起半個月前遭遇的那次搶劫,劉女士至今心有余悸。
8月15日晚上9點左右,劉女士獨自一人從長沙雷高路黃花塘方向朝和沁園方向散步,當(dāng)時她將自己的斜挎包掛在身后。就在這時,迎面走來一名年輕男子,突然用力拉拽劉女士的挎包背帶,試圖搶走挎包,劉女士當(dāng)場摔倒在地,并出于本能的將包護在肚子上。
“別動,我有艾滋病,你喊叫的話,我就咬你一口。”該男子威脅說。劉女士覺得害怕,無奈交出了挎包,眼看著該男子將挎包搶走消失在視線中。

▲圖文無關(guān)(圖片來自網(wǎng)絡(luò))驚魂未定的劉女士隨后從地上爬起來,跑到路邊攔下一輛電動車,借了手機報警。據(jù)劉女士回憶,男子搶走挎包后,跑向一塊長滿雜草的空地。而她被搶走的挎包內(nèi)有3100元現(xiàn)金,一部黑色的華為Mate10手機以及一把雨傘。
8月16日晚,在一家旅店房間,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抓獲歸案。據(jù)李某交代,8月15日晚身無分文的他本想找個公園睡覺,后來看到獨行的劉女士,臨時起了搶走對方財物的意圖。第一次搶奪挎包不成,他威脅對方自己有艾滋病,迫使劉女士交出了挎包。得手后,他拿走了劉女士包內(nèi)的一部手機,卻沒有發(fā)現(xiàn)放在包內(nèi)小格子里的現(xiàn)金。隨后,李某將包丟棄在了逃跑的路上。李某供述,他其實并沒有艾滋病,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知道只要提到艾滋病大家都害怕,可以威脅劉女士,逼她把包交給自己。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威脅方法,強行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涉嫌搶劫罪,已被批準逮捕。 ▲圖文無關(guān)(圖片來自聚圖網(wǎng))長沙市岳麓區(qū)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記者,本案中,李某在搶包時遭遇了劉女士的反抗,而李某以自己身患艾滋病威脅劉女士,迫使劉女士交出財物。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李某事實上以當(dāng)場使用暴力相威脅,對劉女士實行精神強制,使其產(chǎn)生恐懼,不敢反抗,被迫當(dāng)場交出財物,因此該種情形就演變成了搶劫罪。“搶奪罪”,一般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為“數(shù)額較大”。而“搶劫罪”沒有數(shù)額要求,也就是說,哪怕沒搶到,也構(gòu)成犯罪。搶奪罪量刑三年以下居多,搶劫罪量刑起點就是三年以上,最高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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