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 民警 翟安:彭先生就本著一個想快速賺錢的目的,首先是繳納了會費,然后進入了一個高級VIP群,進入群以后,就有人推薦投資理財產品,推薦給彭先生的就是所謂的炒比特幣網站,按照客服的要求,彭先生就進行了注冊和后續(xù)操作。
民警表示,“虛假平臺類”電信網絡詐騙屬于新型網絡犯罪,從今年4月以來,在全國范圍內集中爆發(fā),呈高發(fā)態(tài)勢,受害人群多,涉案金額巨大。
此類案件明顯具有職業(yè)化、產業(yè)化、集團化的特點,犯罪嫌疑人以某證券或投資公司名義通過互聯(lián)網、電話、短信等方式散布虛假個股內幕信息及走勢,吸引受害人加入微信群、QQ群等社交平臺,獲取信任后,再誘導受害人在嫌疑人搭建設立的虛假恒指、貴金屬、虛擬外幣等期貨、現貨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通過虛假注資、人為操控市場行情的方式,使受害人在交易平臺內大額虧損、爆倉或者通過技術手段修改后臺數據,制造受害人盈利假象,騙取受害人的信任,以達到大額獲利的目的。
長沙市公安局反電詐中心 民警 翟安:不要輕信這些所謂的專家、導師的推薦,還有就是不要在自己遭受損失的情況下,還相信他們的話,繼續(xù)追加資金,一定要立刻進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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