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長沙市住建委曾發(fā)布限購政策:在限購區(qū)域內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憑在長沙市連續(xù)繳納12個月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商品住房。新政出臺后,一些不良中介動起來歪腦筋。最近,衡陽的小劉就陷入了這樣的陷阱。
外地小伙交納15000元
辦理的“完稅證明”根本買不了房
來自衡陽的小劉想在長沙長期發(fā)展,打算購買一套二手住房。可是,他并不符合520“購房新政”的要求。 一次偶然的機會,他通過某網絡平臺找到了一名房屋中介,對方稱只要交錢,就能幫他辦理相關的社保、個稅證明。有了這個,他就能進行二手房交易。
起初,小劉對此也是半信半疑,但看到后來去的是一家正規(guī)連鎖的中介公司,還有簽約流程,小劉這才放心了。在交納了一萬五千元錢后,完稅證明就辦理下來了。
小劉咨詢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發(fā)現,這個“完稅證明”只是中介公司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后所開出的證明,但根據相關限購政策,補繳的完稅證明并不具備買房資格。于是,小劉向中介提出退還辦理完稅證明的15000元錢,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
中介公司自稱“不知情”
與涉事中介“踢皮球”
在記者的陪同下,小劉來到當初簽訂協議的這家位于砂子塘的長沙新夢想房地產有限公司,此時店內正在做裝修升級,無人上班,隨后,記者撥打了該店店長周某的電話。
對于是否知道小劉并不具有購房資格一事,周某稱他們并不知情,一切都需要找到當初與小劉簽訂協議、但目前已經離職的羅某。
面對記者,羅某和長沙新夢想房地產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周某相互踢起了皮球。目前,小劉已經將情況向地稅、住建委等部門舉報,相關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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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的經歷,再次提醒廣大購房者,一定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去相信所謂可花錢辦理假資質買房的說法,一旦查出也將納入誠信“黑名單”,對自己今后買房等也會造成很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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