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炮竹
是不少地方在婚喪嫁娶中的風俗
近日,瀏陽市民湯女士卻向記者反映,自家在給父親籌辦喪事燃放花炮時,花炮出現了意外傷人的情況。
葬禮現場花炮亂沖 兩人不同程度受傷
湯女士告訴記者,按照當地的習俗,父親去世后,她托人在瀏陽文杰煙花制造有限公司購買了兩千余元的花炮,結果卻在燃放時將鄰居黃女士等兩人炸傷。
這款名為“雷王”的花炮在燃放時,有一發(fā)沖向了人群中的黃女士。
目擊者描述,花炮當時放置在斜坡上燃放,黃女士站在花炮右下方大約幾十米遠的位置。
這次意外導致黃女士和其嫂子兩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一名傷者目前正在瀏陽市中醫(yī)院接受治療。
隨后,湯女士就聯系上了瀏陽文杰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第二天上午,公司相關負責人來到了現場查看情況。
讓湯女士沒想到的是,在“雷王”傷人后的第二天下午,其親戚在燃放該公司購買的另一款名為“興旺發(fā)達”花炮時又出現了問題。
檢測中心:可受理質量鑒定,建議樣品進行公證
記者和湯女士帶著“問題”花炮部分殘骸以及還未燃放的產品,來到了國家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
目前相關檢測仍在進行中。
涉事廠家證照齊全 檢測報告無疑似問題產品
隨后,記者將情況反映給了瀏陽市市場監(jiān)管局集里所,第二天上午,執(zhí)法人員來到了位于瀏陽小煉沖的“文杰”花炮廠。
經過檢查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該公司具備花炮生產的相關資質,證照齊全。但是記者注意到,公司出示的檢測報告中并沒有疑似出問題的“雷王”、“興旺發(fā)達”兩款產品。
同意對涉事產品送檢 如存質量問題將負責
瀏陽文杰煙花制造有限公司法人雷文杰稱,他目前了解的情況是,由于燃放花炮時燃放人員沒有按照安全燃放規(guī)范,并最終導致這次傷人事故發(fā)生。
對于湯女士指出的“興旺發(fā)達”花炮燃放時出現了“散筒”的情況,雷文杰給出了這樣的回應。
湯女士表示,她不認同“人為破壞”的說法。
目前,瀏陽文杰煙花制造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該公司正在積極與湯女士及家人進行溝通,如果是其生產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他們將負責到底,并同意將涉及的兩款花炮送檢檢驗。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產品缺陷由生產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