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兩會報告中,提出要嚴懲欺壓殘害群眾的“村霸、市霸”。家住長沙市開福區(qū)撈刀河街道的胡躍紅、胡偉二人,就是當地的“村霸”,他們盤踞當地,找各種由頭多次敲詐勒索企業(yè)負責人、商戶老板、施工人員,最終被法院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幫女郎了解到,2018年1月,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開福區(qū)的撈刀河有兩村民胡躍紅、胡偉,多次以威脅、恐嚇等方式對多人實施敲詐勒索。
接報后,長沙開福分局高度立即組織精干力量進行核查、取證,但大多村民說這倆人在當地素有“土皇帝”之稱。因擔心打擊報復而心存顧慮,敢怒不敢言。
為此,民警反復開展耐心細致的動員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秘密約見,最終整理出自2015年10月以來,倆人在當地涉惡行為多起。
開福區(qū)人民檢察院公訴人 周建朋
2015年9月,何某等人承包了長沙市開福區(qū)漢回村的土地,修建蔬菜配送中心廠房,得知這一情況后,胡躍紅糾集多人到施工現場阻工,最終何某被迫與其簽訂合作協議,以3萬元的月薪聘請他幫忙“協調”施工環(huán)境。
自此以后,胡躍紅的膽子越來越大,2017年10月至12月,他再次糾集多人到工地阻工,并對何某進行毆打,逼迫對方支付所謂的工資、材料費等24萬多元。對此,胡躍紅卻辯稱是幫全體村民要的費用。
審判長 朱丹
偵查機關查明,這些錢并未分給村民,而是被胡躍紅等人瓜分私用。除了強迫受害企業(yè)與其簽訂協議、使用其提供的建材外,胡躍紅還伙同胡偉等人多次在當地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涉案價值2萬余元。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胡躍紅犯強迫交易罪,被告人胡躍紅、胡偉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兩人均系惡勢力犯罪,結合兩人的具體犯罪事實,審判長當庭做出了判決。
審判長宣判
被告人胡偉則因犯尋釁滋事罪和敲詐勒索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
進駐時間:4月1日至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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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信箱:長沙市A065號郵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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