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湘派食品非法集資3700多萬 一從犯被判二緩三

兩年前,在長沙頗具知名度的湘派食品停擺,原因是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年后,一份刑事判決書曝光了湘派食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的來龍去脈。2019年9月29日,長沙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葉輝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葉輝是誰?判決書顯示,1982年出生的葉輝,是湘派食品老板宇正強的得力助手之一。2008年,宇正強在長沙縣成立長沙市湘派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湘派食品”),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當時登記的股東為宇正強、宇亮輝,被告人葉輝系該公司銷售部門負責人之一,負責湖南片區(qū)的銷售。2015年1月8日,宇正強通知葉輝、鄧某,將湘派食品的股東變更為鄧某、葉輝、宇正強、宇亮輝,其中鄧某和葉輝各占股25%。被告人葉輝和鄧某在此后仍負責該公司的銷售業(yè)務。2017年4月,被告人葉輝退出公司股份,股東變更為鄧某(25%)、宇正強(75%)。公開信息顯示,湘派食品是長沙農(nóng)業(yè)產(chǎn)業(yè)化重點龍頭企業(yè)之一,主要生產(chǎn)具有湖南特色的休閑麻辣食品系列,旗下?lián)碛小跋骘h飄”、“宇典”等品牌。

2012年以來,湘派食品法定代表人宇正強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資質的情況下,以公司擴大經(jīng)營需要資金周轉為由,通過“口口相傳、相互介紹”等方式,面向社會公開宣傳以月息1%至1.2%不等的回報吸收資金,主要針對公司住所地長沙縣江背鎮(zhèn)五福村周邊的不特定村民吸收資金。其中,被告人葉輝明知上述情況,參與宣傳和介紹他人至湘派公司存款,并經(jīng)手收取了村民陳某1、熊建明、章某、尹某1等人的存款共計36.6萬元,經(jīng)手歸還了18戶村民的存款。經(jīng)鑒定,2012年年初至2017年6月期間,湘派食品實收借款共計3714.59萬元,已轉化為本金的利息184.34萬元,歸還本金2027.81萬元,未歸還本金1871.12萬元,支付利息共計445.21萬元。其中,2012年年初至2017年4月24日(葉輝退股日期)期間,該公司實收借款3672.38萬元,已轉為本金的利息177.67萬元,歸還本金1975.63萬元,支付利息428.74萬元。2017年10月10日,經(jīng)公安民警電話通知,被告人葉輝主動至長沙縣公安局接受訊問。本案中,被告人葉輝具體實施犯罪并起了較大作用,但系起幫助作用的從犯;案發(fā)后,被告人葉輝主動投案自首;審理過程中,葉輝與湘派食品債權委員會達成了賠償協(xié)議書,委員會代表各被害人對人葉輝的行為表示諒解……綜合考量被告人葉輝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及社會危害程度、認罪悔罪態(tài)度,長沙縣人民法院決定對其減輕處罰并宣告緩刑。2019年9月29日,長沙縣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二緩三的判決。葉輝是判了,但湘派食品的老板宇正強呢?判決書顯示,宇正強被另案處理,目前還未看到宣判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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