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晚,長沙河西一家名為“白玫瑰”的小旅館內(nèi)發(fā)生一起兇殺案。暑假幫父親打理旅館生意的劉海琦,被租客廖某用繩子勒死后,尸體半裸被塞進了塑料箱(詳見本報3月18日A09版)。今日下午,該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廖某一審被判處死刑。
法院一審查明,嫌疑人廖某自2015年5月份租住長沙河西“白玫瑰”旅館,長期沉迷于網(wǎng)絡(luò)賭博。
8月5日晚,廖某以續(xù)交房租為名,誘騙死者劉海琦進入該旅館402號房間,逼迫其向自己賬戶轉(zhuǎn)賬4.5萬元。因擔心事情敗露,廖某使用健身繩將劉海琦殺害。
對于被告律師做自首情節(jié)的辯護,法庭不予采信。法院一審以廖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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