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想掙點錢,
才來送這個小孩......
“父母”怎會如此冷漠?
2017年8月31日,在成都開往鄭州的K870次列車上,一名嬰兒大哭不止,眼淚把身上的衣服都浸濕了,孩子身邊的“母親”也無動于衷,自稱是孩子“父親”的人自上車以后,也一直坐在對面的臥鋪上,對孩子不管不問。
面對嬰兒的啼哭不止,列車上的女乘警于利彬前來幫忙,于利彬覺得孩子一直哭鬧,也許是沒有更換尿不濕的原因,可當脫下孩子的尿不濕,眼前的景象讓她十分驚訝。
乘警建議給孩子換上干凈的新衣服,可這名自稱叫李梅(化名)的“母親”,卻給孩子連一件換洗的衣服都沒有帶。
一般情況下,列車員對老幼病殘孕乘客都會格外關照。在隨后的巡查過程中,列車員張躍東便時不時過去詢問是否需要幫忙,而李梅的一個舉動卻再次讓列車員匪夷所思:
兩位大人在臥鋪上休息之后,女子并沒有把孩子抱在懷里,而是放在腳邊,女子所躺的中鋪又離地較高,難道不怕孩子掉下來有什么閃失?列車員還注意到,在小孩的腦袋旁邊有一個透明的塑料袋,塑料袋里裝著五六片用過的尿不濕。
種種行為讓列車員張躍東覺得十分反常,便把情況告訴了乘警王永健。而聽了列車員的描述,乘警王永健也逐漸對這對“父母”的身份起了懷疑。
乘警王永健之所以懷疑孩子的來路有問題,一方面是因為覺得這兩個大人對待孩子的舉動很異常,另一方面是因為就在不久前,同樣是在這趟K870次列車上,他們剛剛查處過一起拐賣嬰兒案。
相同的車次 相似的冷漠
那是在2017年8月18日的K870次列車上,一名女子相似的“冷漠”舉動,引起了列車員的懷疑。
當時一女子乘坐的是硬座,孩子一路雖然沒有哭鬧,但女子卻從來沒有抱過身邊這個剛滿月的嬰兒,而是放在座位上。除此之外列車員還發(fā)現(xiàn),這名女子在給嬰兒沖泡奶粉時,竟用的是涼水沖兌。
鑒于女子有違常理的舉動,列車員便將情況告訴了列車上的乘警,之后乘警對這名女子進行了盤問。當時女子自稱叫阿力,來自四川大涼山區(qū),丈夫在安徽打工,這次她帶著孩子是去安徽找丈夫。
鄭州鐵路警方立即跟阿力戶籍地派出所取得了聯(lián)系,經過核實,阿力有3個孩子,都在四川老家上學,現(xiàn)在她帶著上火車的這個嬰兒并不是她的孩子。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阿力也終于承認這個孩子的確不是她的。
因此,鑒于“阿力”這起拐嬰案,乘警王永健懷疑,李梅夫妻倆和所帶嬰兒的真實關系,也有待考證。
之后,乘警對李梅夫妻倆展開了隔離調查。
“自說自話”的夫妻
根據(jù)警方的盤查,李梅的丈夫叫安強(化名),39歲,四川人。起初對于警察的問話,安強表現(xiàn)得很鎮(zhèn)靜。安強稱,他和李梅有3個孩子,火車上的這個是他的小女兒,出生還不到兩個月。
安強說,這次是帶著老婆孩子是去山東泰山打工。雖然拿不出孩子的出生證明,但是安強堅持稱,和妻子李梅在一起的嬰兒就是他的孩子。
之后安強被留在了餐車,乘警前往二人所購票的14號車廂,對安強的妻子李梅進行情況核實。
此前安強說他們家有三個孩子,可妻子卻說有四個。警察繼續(xù)追問他們此行的去向和目的,妻子李梅稱,他們的目的地是平邑,是去從事禽類屠宰的。
丈夫說要去泰山,可妻子卻說去的是平邑,雖然平邑和泰山都在山東,不過兩地相距百里,這更增加了警察的懷疑。
警方立即和夫妻倆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取得了聯(lián)系,當?shù)嘏沙鏊从,這兩個人身份情況是真實的,但是據(jù)周圍鄰居們證實,并未發(fā)現(xiàn)李梅有懷孕的跡象。
列車到達鄭州后,兩人被帶到了鄭州鐵路公安處,之后警方對安強夫婦和孩子做了DNA比對。DNA報告顯示,孩子不是他們所生,沒有親子關系。
之后,警察再次提審了夫妻倆,在確鑿的證據(jù)面前,夫妻倆終于承認孩子不是他們的。
嬰兒的來源
據(jù)安強交代,這次他們是幫一男子運送一個孩子到山東泰山,事成之后能得到8000元的好處費。
而關于孩子的來源,安強說他不了解,李梅也以自己不知情為由,不肯交代讓他們幫忙的男子究竟是誰。
警方分析認為,夫妻倆之所以不肯交代上家的身份,可能還是抱有幻想,以為只要找不到上家(帶孩子過來的嫌疑男子),警方就無法對案件定性,事情或許就能不了了之;蛘呤且驗椤吧霞摇焙桶矎姺蚱迋z有更近一層的親屬關系,所以不肯交代。
于是,警方從事發(fā)前兩人的行蹤著手調查,他們發(fā)現(xiàn)兩人在到達成都前,是從四川省米易縣坐火車出發(fā)的。鄭州鐵路公安處的偵查員來到了米易縣,在米易縣火車站調取監(jiān)控錄像。
通過比對錄像,警方發(fā)現(xiàn),安強夫婦倆在坐火車之前,有一黑衣男子一直和他們在一起,直到二人上火車后,黑衣男子才駕駛一黑色越野車離開。
之前安強曾交代,帶孩子過來的是一個男的,因此警方懷疑,黑衣男子有可能就是“上家”。
查詢車輛登記的信息顯示,黑色越野車車主名叫李林,通過對比李林和監(jiān)控錄像中的男子圖像,黑衣男子應該就是李林。緊接著警方對李林做了調查,發(fā)現(xiàn)李林是李梅的弟弟,也就是安強的小舅子。
了解清楚了這一層關系,警方再次提審了夫妻倆,夫妻倆也終于交代了李林的身份。
安強和李梅分別交代,他們只知道這名女嬰是李林花了1.9萬買來的,但是究竟是從哪里買的,卻并不清楚。
鄭州鐵路警方立即趕赴四川抓捕李林,可此時李林已經潛逃,去向不明。
目前,被拐賣的這名女嬰暫時被寄養(yǎng)到了鄭州的一戶有收養(yǎng)資格的人家,犯罪嫌疑人李林已經被警方通緝,網(wǎng)上追逃。參與運輸被拐賣嬰兒的安強夫婦,也已經被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批捕。
普法時間
pufashijian
Q1:
今天我們節(jié)目請到的嘉賓,是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歡迎您佟主任。這起案件當中,夫妻倆被抓住之后,一開始拒不交代上家的身份,認為如果找不到上家,孩子的來源也沒法能確定,這樣就不能定他們是拐賣兒童罪,這個你怎么看?
A1:
在拐賣兒童的案件當中,它涉及到很多個環(huán)節(jié)。比如說來源,有的是偷的,有的是搶的,有的是可能出賣自己的孩子。另外還有買方和其他的中間環(huán)節(jié),是一個非常復雜的鏈條。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在關于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的通知當中,非常明確地強調了一點:如果一個案件只要是在一個部分(可能是初期過程、買的過程或中轉過程),證據(jù)確實充分了,那么根據(jù)這部分就可以單獨來定性。
Q2:
據(jù)安強交代,這個嬰兒是李林花了1.9萬元買的,但是是從哪兒買的他們不知道。案發(fā)后李林潛逃,沒有歸案,我們做一個假設,如果最后還是無法確定這名女嬰的身份,那這名女嬰怎么辦?
A2:
其實從司法實踐當中,很多類似的拐賣兒童案件,有的是找到父母的,有的是確實沒有找到父母。在沒有找到父母,也沒有人接這個孩子的情況下,大多數(shù)由當?shù)氐膬和@簛磉M行撫養(yǎng)(包括上戶口)。兒童福利院代表國家對孩子進行監(jiān)護,當然,兒童福利院進行撫養(yǎng)以后,也可能把孩子送歸其他家庭來進行撫養(yǎng)。
每個人的三觀,
是他對世界的感受;
每個人的奮斗,
則是他對生命的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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