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伯家住上海浦東,年過七旬,一直未婚,無兒無女,是一位獨居老人。 2017年4月,元老伯身體不好,居住地所在地的居委會,將他送至養(yǎng)老院,第二天一個年輕女子找到居委會,自稱是其妻子,要求探視。 社區(qū)居委會:我們當時不相信,要求她提供離婚證、結婚證,她當時都提供了。經過一系列核實之后,這確實是事實。 李先生:我就懷疑她和元老伯有關系,然后才提出離婚。 李先生稱,和妻子離婚是因為他發(fā)現妻子和元老伯發(fā)生了關系,自己忍不了,所以提出離婚。對此李先生當時的妻子王女士稱,自己是被元老伯騷擾了。 王女士:他把我按在床上好長時間,爬也爬不起來。 黃師傅說,在他看來這對夫妻離婚,再到王女士和元老伯結婚,真正目的是為了得到元老伯的房子。元老伯的家在上海最繁華的陸家嘴附近,雖然是面積不大的老公房,但市場價也有好幾百萬,而且還可能進行拆遷。 元老伯說,當時結婚是李先生帶著王女士去的。李先生解釋稱,之所以帶著去是因為王女士有聽力殘疾,元老伯年事已高,所以就幫了個忙。 黃師傅表示,在夫妻二人搬進了不久后他就發(fā)現,夫妻二人對照顧老人并不太上心。剛開始還會買點點心,后來就不再作為。 社區(qū)居委會:老元跟我們吐露心聲。原來他結婚是想有個人相伴到老,互相照顧,但是也沒有做到,況且他們也沒有夫妻生活。 老人目前每個月有4000多元的退休工資,和王女士一起居住時,家里水電開銷都是元老伯掏,在得知元老伯住進養(yǎng)老院后,王女士和家人以及她的前夫李先生,也曾多次找到居委會,希望能獲得一些困難補助,但并沒有提出要對元老伯的照顧。之后黃師傅還發(fā)現,元老伯之前房間內的家居物品也都沒有了。 社區(qū)志愿者黃師傅:我們本地人首飾、金貨肯定有的。以前家里他條件蠻好的,留下一點東西都有,我以前看到一些老古董,現在都沒了。 不久之后,在居委會協(xié)助之下,元老伯正式申請和王女士離婚,法院一審判決準予元老伯和王女士離婚,但是對這樣的判決結果,王女士不服,隨后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7年9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元老伯離婚案進行二審。 2017年9月30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元老伯離婚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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