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的氣味
可口的飯菜
趕走暑天的燥熱
夏日拘留所
近日,
常州圩塘派出所拍攝的
一個短視頻在網(wǎng)上走紅
飲食 醒酒 住宿
單人套間整潔干凈
先進的防盜系統(tǒng)
24小時不間斷的安保
讓您在此“賓至如歸”
沒錯!這些“誘人”的條件
說的就是↓
【拘留所】
盡管許多看過視頻的網(wǎng)友表示
有生之年竟被拘留所“圈粉”
但正如片尾警察叔叔表示的
拘留所“條件再好”
還是進不得的!
不過,在楊浦區(qū)
還真就有這樣一位管先生
一次兩次“進宮”還不過癮
非要第三次進到拘留所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兒?
且聽小坊慢慢道來~
1
賣房貸款為心儀住宅
產(chǎn)證到手卻無家可歸
兩年前,家住楊浦區(qū)的王女士通過房產(chǎn)中介,看中一套心儀的房子。于是她賣掉老房子并貸款150萬元,才與房屋主人簽訂了房屋轉(zhuǎn)讓合同。
就在王女士一家人
準(zhǔn)備裝修房子時
王女士發(fā)現(xiàn)這套房子里
竟有一家三口在居住
之前提到的那位管先生,就是這一家三口中的一位,也是原房屋主人的弟弟。
由于與姐姐存在經(jīng)濟糾紛,管某一直居住在其姐姐名下的這套房子里。王女士拿出房產(chǎn)證要求管某搬離,但管某一直以與姐姐的糾紛未解決為由,拒絕搬出房間。這讓王女士很無奈。
協(xié)商無果后
王女士決定對管某一家人
起訴
王女士
感覺有點莫名其妙。為什么買房子會遇到這么多事情?
房產(chǎn)證是過戶到我名下了,但是房子遲遲沒拿到。你仔細體會一下,我的心情會好嗎?
我在不停地跑法院,跟法院取得溝通。
2
老賴露出真面目
拘留之后接著賴
2017年7月,楊浦法院一審判決管某一家人十天內(nèi)搬離該房屋。管某的妻子和兒子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管某妻兒按時搬離了房屋,唯獨管某拒絕搬出。
2018年1月,管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wù),被楊浦法院司法拘留15日。
誰料拘留期滿后
管某竟又發(fā)揮“老賴”作風(fēng)
再次搬回這套房屋中住了下來
并拒絕搬離!
無奈之下,王女士一家只能先租了一間房子住下,再與管某協(xié)商。
王女士
我就租個小房子,條件比較差一點,因為也沒什么錢了。
買房子欠下的150萬貸款都不能用。
只能租個簡陋的房子住一下,蝸居,真的是蝸居。
3
老吃老做終難逃制裁
王女士兩年后才有家
今年4月9日,王女士再次前去與管某協(xié)商,管某索性不開門,越想越氣的王女士報了警。
當(dāng)天,管某被刑事拘留。隨后楊浦檢察院對管某提起公訴。
7月23日,楊浦法院對管某拒不執(zhí)行判決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庭審中,管某企圖以此前民事判決不公為由開脫罪名,但依然難逃判決。
楊浦法院刑庭庭長
李敏
法院生效判決要讓他們一家遷出系爭房屋,但是他覺得民事判決不公,所以就住在里面。法院的生效判決,對他來說沒有任何的權(quán)威性。
如果對法院的判決有意見,可以通過正規(guī)途徑。一審判決以后,他的妻子和兒子不服,就上訴了,這是一個正規(guī)途徑。
二審維持原判了,如果還不服,還可以走再審程序、審判監(jiān)督程序。但是無論怎么樣你都不可以影響生效判決的執(zhí)行。
最終,管某因拒不執(zhí)行判決罪被楊浦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個月。
管先生終于
“如愿以償”三進拘留所
王女士也將終于
如愿搬進了新家
雖然王女士終于安家落戶
但是其中辛酸難以言喻
通過此事 小坊提醒大家
自家糾紛自家解決
沒法解決就用→法律途徑解決
賴在別人家里不走
算什么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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