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理財平臺投資25萬元被騙了!7月26日,市民周女士向西海都市報96369新聞熱線反映投資被騙的情況,她希望自己被騙的經歷能給廣大投資人帶來一定的警示。 周女士說,去年8月的一天下午,她和小區(qū)的老人們一起在大樹底下乘涼時,聽到院子里有幾個年輕人正在推薦網上投資平臺。這是她第一次聽說,可以把閑錢存在網上投資平臺可以“錢生錢”,利息高,而且還可以隨時提款。 聽到這個消息,周女士把自己打算投資理財的計劃告訴了女兒和兒子。“不安全。”兒女聽到老人的投資計劃后,堅決反對。 雖然兒女這樣說,但周女士還是和小區(qū)里的幾位老人一起在網上開始了投資理財的計劃。剛開始,周女士投了2萬元,隨后看到自己在網上平臺操作自如,提款存款也很方便,周女士多次追加投資額,到上個月已經增加至25萬元。 周女士說,過去的十多個月里,她的投資理財計劃很順利,她也先后多次從平臺轉賬給自己的小區(qū)老朋友們,也收到了老朋友們給她的多筆轉賬。好景不長,這個月中旬,她意外發(fā)現平臺出現了提現困難。 直到這時候,周女士才發(fā)現她對網上投資理財的風險防范知識一點都不掌握,因為害怕被兒女責怪,她也從未和他們咨詢過投資理財需要掌握那些基本知識,怎么樣控制風險、怎么樣得知每一項投資的風險點在哪里。周女士說,是盲從、盲目投資導致她被騙了。 此后,周女士接連等了三天,也沒能從網上投資理財平臺轉出一份錢來。“怎么辦?”她開始向周邊的朋友以及媒體求助。周女士說,他從多個網上投資朋友口中得知,目前,這一網上投資平臺因為違規(guī)集資已被相關部門立案調查,網上交易賬戶已被凍結了。所以,她準備和朋友們一起到公安機關報案。 7月26日,記者從咨詢西寧警方及律師得知,網上投資理財案件屬于網絡犯罪,受害人遍布全國各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聯合頒發(fā)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網絡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另外,網絡犯罪案件可以由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警方立案偵查。此外,受害人如果想效率更高獲取更多的辦案信息,去平臺所在地報案會更好。 此外,如果要到公安機關報案,還需要報案情況說明、受害人與網上投資平臺簽訂的投資協議、轉賬憑證、銀行流水以及網上投資平臺的相關資料,如平臺網站截圖、與受害人經常保持聯系的管理團隊等信息。 26日下午,周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家人已經知道了她投資被騙的事情,家人將和她一起去網上投資平臺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她希望目前從事網上平臺投資理財的人不要盲目投資入行,等掌握相關防范風險的基本知識后,再決定是否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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