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399元注冊成為“店主”,發(fā)展一個下線可至少分成55元,下線人數(shù)達到一定數(shù)量可逐級“晉升”,獲得更多分成——杭州一家網絡公司開發(fā)的“達人店”App在一年半時間,發(fā)展11萬余“會員”,總收入5752余萬元。
今年7月,該公司被杭州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41萬元、罰款150萬元的行政處罰。
2016年6月,李某開發(fā)成立了一個移動購物平臺。此后,其通過邀請注冊會員的方式不斷發(fā)展新會員,并以此牟利。截至2017年12月,平臺所涉及人員已達114959人,李某收取開店技術服務費和產品銷售總收入為57522228.70元人民幣。
據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稽查大隊副大隊長王飛介紹,該移動購物平臺于2016年9月正式全網運營,為了提高客戶流量,開發(fā)者李某采取了一套上下線層次模式:分院長——系主任——班主任——店主。
即,用戶向平臺交納399元的技術服務費,可以注冊會員,成為平臺“店主”。當“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的人員累計達到36人以上即可晉升為“班主任”;當“班主任”線下團隊累計達到666人以上即可晉升為“系主任”。“分院長”是最高級別,線下團隊需累計達到12000名以上,且其中有15名“店長”晉升為“系主任”。
記者了解到,在上述模式之下,平臺通過給予邀請人一定的獎勵提成的方式,來促使會員不斷地發(fā)展其他會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上線報酬,牟取利益。
王飛說,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guī)定。據悉,2018年7月6日,余杭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已對李某所設立公司的網絡傳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2412928.73元,罰款1500000元,合計罰沒3912928.73元。
不過,涉案移動購物平臺并未被取締!拔覀儗ζ脚_進行檢查后,當事人才意識到這種行為屬違規(guī)操作,對平臺運作模式進行了調整和規(guī)范!蓖躏w說。
浙江省工商局經檢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網絡傳銷與類金融互助交織,往往披著類似眾籌、共享經濟、消費返利等“新經濟”外衣,隱蔽性、欺騙性強,其本質是靠收取入門費、發(fā)展人員、團隊計酬騙取金錢,參與傳銷的人員將血本無歸。
8月8日,記者從浙江省工商局獲悉,這是浙江省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聯(lián)合整治工作查獲的132起網絡傳銷案件之一。今年3月起,浙江省工商(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公安機關共立案查處傳銷案件132起,涉案金額11億多元,采取刑事強制措施352人,罰沒950余萬元,搗毀涉?zhèn)鞲C點25個,遣散涉?zhèn)魅藛T847人。
澎湃新聞了解到,該聯(lián)合整治重點查處下列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一是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投資理財”“網絡游戲”等為幌子的;二是假借“慈善”“扶貧”“創(chuàng)新”“均富”“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等名義,故意歪曲國家有關政策的;三是侵害學生、低保、殘疾人員等弱勢群體的;四是跨境操縱實施的;五是其他有苗頭、隱患的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網絡傳銷往往披著類似眾籌、共享經濟、消費返利等‘新經濟’的外衣,隱蔽性、欺騙性強,但本質還是靠收取入門費、發(fā)展人員、團隊計酬騙取金錢,使參與傳銷的人員最終血本無歸!闭憬」ど叹纸洐z總隊相關負責人向澎湃新聞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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