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發(fā)生后,有網友爆料稱,在南寧一個滴滴車主交流群里,有滴滴司機發(fā)布一些對該案件中遇害女孩的侮辱性言論,引發(fā)網友熱議。消息被曝光后,南寧警方介入調查處理,最終,一名發(fā)布侮辱性言論的女性滴滴司機,涉嫌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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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竟然在網上出言侮辱受害人
根據(jù)網友提供的截圖,凌晨12點19分,在這個名為“南寧滴滴車主交流群”的網絡群里,有428人在線,管理員和許多成員聊得火熱,聊天內容中,帶有“殺”、“侵害”等詞語,疑似和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有關。另外的聊天截圖里的內容,還涉及到女性穿著、行為舉止,內容非常低俗。
采訪:市民
看他們說的那些話說
里面不是有提到
對女孩子穿著少啊
把這些都掛在我們女孩子身上
反正覺得我們對于安全
已經受到那種危害的感覺
受到侵害的感覺
采訪:市民
我感覺是
這種是在踐踏別人的生命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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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滴滴司機已被抓獲
記者從南寧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了解到,接到舉報后,南寧網警和興寧警方聯(lián)合出動,介入調查發(fā)布侮辱性網言論的網民身份。8月29日晚上11點多鐘,警方在長堽路一間民房內將嫌疑人黃某抓獲。經審查,黃某是一名登記在冊的滴滴快車司機。黃某對自己在8月26日在網上散布侮辱性言論,以及尋釁滋事的行為供認不諱。
電話采訪:南寧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 陳勇
主要違法行為是
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
我們認為她
在網絡上尋釁滋事的行為
對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并處1000元發(fā)款的處罰
南寧網警介紹,網民使用互聯(lián)網過程中,會得到《網絡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lián)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三大法律的保護,同時也受到約束。從日常監(jiān)管的情況來看,南寧本地網友發(fā)布不當網絡言論,主要涉及到傳播謠言,歪曲事實擾亂社會秩序,淫穢聊天內容等方面。網警也建議網加強互聯(lián)網安全意識,遵法守法使用互聯(lián)網。
電話采訪:南寧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 陳勇
建議網民要注意
網絡社會也是法制社會
并不是說所有言論都可以
在網上隨意發(fā)布
轉發(fā)量這一塊并沒有明確要求
只要你是謠言信息
比方說把一些外地發(fā)生的一些案件
改頭換面是在本地發(fā)生的
這些都是謠言信息
公安機關都會處理
3
網約車司機素質有待提高
采訪中,一些經常使用網約車出行的市民表示,目前南寧的網約車沒有統(tǒng)一標識,他們沒有渠道了解到駕駛員的信息。同時,也很難判斷網約車的證件是否齊全,駕駛員和車輛的注冊信息是否相符。還有市民反映,在使用網約車過程中,發(fā)現(xiàn)駕駛員素養(yǎng)也各不相同,一些駕駛員存在騷擾乘客,以及繞道的情況。
采訪:市民
他說打扮美一點
他就覺得你穿得這么風騷
我覺得他三觀是不正的
采訪:市民
有一次我坐過滴滴
就說這條路很堵
就說你要不要走另外一條
會繞遠一點
拿條路就不堵車
我就說算了吧
我愿意堵
因為那不熟悉的路 我不了解
現(xiàn)在的人心我沒辦法去猜測
據(jù)了解,2018年,南寧市共查處網約車違法違規(guī)案件617起,其中滴滴607輛,占據(jù)違法違規(guī)車輛的90%以上。8月29日,南寧市交通運輸局聯(lián)合自治區(qū)以及南寧市的14個單位,約談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寧分公司等9家網約車平臺,責令網約車平臺限期10天內清退不合格車輛和駕駛員,并將屬地人員的信息和數(shù)據(jù)接入屬地監(jiān)管平臺并備案。
采訪:市民
如果路程比較遠的話
晚上就不要一個人滴滴了
尤其是比較偏的地方
或者比較晚的時候
平時的話就跟朋友說一下行程
說一些路線
采訪:市民
女生最好不要
晚上一個出門了
出門的話最好結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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