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要說的事兒發(fā)生在安徽亳州,一名男子酒后偷盜電動車,一個多小時后落網(wǎng),不過這名竊賊的落網(wǎng)過程很奇葩,還沒等警察出手,他就直接鉆進了警察所開的便車里,這是為啥呢? 走路晃晃悠悠的這名男子就是嫌疑人,他觀察四周無人后,將一輛電動車騎走,在逃竄的過程中,摔了一跤,起身后,嫌疑人繼續(xù)騎著電動車逃竄,最后進了一條巷子,過了一小會,嫌疑人又步行從那條巷子里出來了。 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特巡警大隊反扒組 劉警官:看到這種情況,我們反扒民警兵分兩路,一路根據(jù)嫌疑人步行離開的軌跡展開視頻追查,一路到那個巷子里進行了摸排,結(jié)果在巷子里發(fā)現(xiàn)了受害人的電動車。 圍繞嫌疑人步行離開的方向繼續(xù)偵查,到了晚上6點多,民警發(fā)現(xiàn),嫌疑人在古泉路與魏武大道交叉口的東南角逗留。隨后,反扒民警立即驅(qū)車前去抓捕。 劉警官:我們開著一輛便車停在了嫌疑人的旁邊,當我們打開車門剛下車準備對嫌疑人進行抓捕時,他突然走了過來,上了我們的車,然后一屁股坐到了車的后座上。我們當時還以為嫌疑人認出我們是警察,但是接下來,通過嫌疑人說的話,我們發(fā)現(xiàn)并非如此,嫌疑人坐車上就說,讓我們必須拉他去臨時客運南站,當時嫌疑人一身酒味,說完之后,然后就睡著了。 看到嫌疑人睡著了,反扒民警立即調(diào)轉(zhuǎn)車頭,直奔亳州市公安局湯陵派出所。而在到了湯陵派出所附近時,嫌疑人突然醒了。 劉警官:看到我們開車的方向和他要去的方向相反,嫌疑人覺得不對頭,他要下車,然后我們將其牢牢控制。 經(jīng)過審查,嫌疑人姓劉,太和縣人,他對當天下午4點多盜竊電動車的事實供認不諱。 劉警官:劉某某說,當天中午,在一家飯館吃的飯,喝了一斤多酒,酒后發(fā)現(xiàn)被害人的電動車后,臨時起意,就將車子給偷走,晚上6點多,他準備搭乘我們的車去臨時客運南站,然后轉(zhuǎn)乘其他車輛回太和老家,沒想到車里邊坐的是抓他的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目前,因盜竊,劉某某被公安機關(guān)處以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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