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老蒙古”的布某是內(nèi)蒙人,在大連一家搬家公司工作。54歲的布某無家無業(yè),在搬家時認識了48歲的女子李某。兩人相識后,布某和李某一度同居,此后兩人分分合合。2018年春節(jié)前夕,兩人又搬到一起居住。2018年2月17日早上9點,李某到廚房接了個男人打來的電話,布某感覺是其從事不正當職業(yè)時認識的男子,就搶電話,李某不給,兩人廝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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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某隨手在廚房拿了把菜刀將李某胳膊砍了一刀!八艿脚P室說胳膊斷了,要上醫(yī)院,我想一刀也是砍,兩刀也是砍,把她砍死得了,就拿著菜刀追到屋里,我看她躺在地上,就去先砍她右側(cè)胸部一刀,又朝臉、脖子、大腿各砍一刀,我看她不動了,也沒氣息了之后我把刀放在床頭柜上,在家里喝啤酒,給李某的哥哥打電話,告訴他我把李某殺了,隨后我又打110報警,警察聽不清我說話,我就去樓下商店,讓老板幫我跟警察報警,之后我就回家等著,警察來了就把我?guī)ё吡!?/span>
布某到案后供述稱,自己恨李某。“我花錢養(yǎng)她兩年,她沒把我當人看,我想跟她好好過日子,但她不讓我在這里住,把我攆走好在家里接客。”布某共砍了李某5刀,造成其面部、頸部、胸腹部、雙上肢及雙下肢被銳器砍切,致左側(cè)頸總動脈離斷、左側(cè)頸內(nèi)靜脈破裂、右側(cè)頸總動脈破裂,因急性大失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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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布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了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嚴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quán)利,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其行為已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布某犯罪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應(yīng)予嚴懲,但考慮到其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故對布某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zhí)行。
2018年12月,法院一審判處布某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賠償死者家屬喪葬費人民幣36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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