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市龍華區(qū)人民法院給民治的一名8歲男孩
開具了一份人身保護令
在孩子身上究竟發(fā)生了什么?
原來,這是因為男童受到家暴傷害
而做出此事的竟然是生父的女友
從官方披露的信息來看
男童長期、持續(xù)受到虐打
那又為什么直到最近才報警呢?
男童曾長時間跪蚊香盤
多次被“繼母”割傷縫針
龍華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顯示,男孩李天(化名)的生父,與唐某系男女朋友關系,兩人與受害人李天共同居住并長期對受害人實施家庭暴力。
唐某經常用指甲掐、擰受害人
用腳踢踹受害人
使用鐵棍、鍋鏟等堅硬鋒利物體
毆打受害人頭部和身體
讓受害人長時間跪在蚊香盤上
甚至用水果刀多次割傷受害人
導致受害人到醫(yī)院縫合傷口
5月30號,唐某以李天洗碗沒洗干凈為由,用金屬漏勺抽打其手臂背部及頭部,導致李天頭部嚴重出血,后經鑒定為輕微傷。
記者在東頭村委工作人員的帶領下
輾轉找到了李天此前的住所!
附近居民:孩子常年帶傷
稱不敢報警
附近居民介紹,孩子的父親經常在外地工作,很少在家,雖然平日里沒怎么見到孩子的家人,但大家時常能見到這位8歲的男孩,因為他的身上長期傷痕累累,令人印象深刻。
一位餐館老板介紹,在一年前李天曾跑來店里,借用她的手機給父親打電話,當時看到孩子滿臉委屈。
隨后,記者來到李天所在的學校
校方稱,孩子目前在學校吃飯
住宿方面由婦聯臨時接管!
班主任發(fā)現男童傷勢后上報
施害家人已被刑事拘留
記者從龍華警方核實,李天因為經常有被打的情況,學校班主任對這個孩子格外留意,6月初,李天突然請假兩天,返校后班主任發(fā)現孩子身上有傷,就向學校報告,學校隨即上報給了街道辦和和區(qū)婦聯,最終報了警。
6月4號,上塘派出所以涉嫌虐待罪將施暴人唐某刑事拘留。李天也已被相關部門臨時家外安置,暫時不會與其父親接觸。12號,龍華法院依區(qū)婦聯申請,出具人身保護令,敦促李天生父及其女友唐某克制言行,尊重保護未成年人,禁止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行為。
街坊鄰居甚至孩子學校的班主任
之前都是知道這孩子平常有受到家暴傷害
但是為什么直到最近才報了警?
也許正像剛才節(jié)目中一位街坊說的:
“不是自家的孩子,別人也不好關心”
發(fā)現兒童被虐打
應及時報警
李天父親的女友被以涉嫌虐待罪被刑事拘留,律師杜芹分析,虐待罪的指控下,一般施暴人每次毆打不是特別嚴重,以至于常常被周邊人忽略,但是虐待行為持續(xù)時間長,給當事人的身心造成嚴重傷害,即構成虐待罪。
律師表示,未成年人面對家暴往往處于弱勢地位,學會自我保護以及借助外部的幫助非常重要。而針對很多年紀較小,缺乏表達和求助意識的兒童,更需要來自社會的援助。
律師:
孩子父親存在嚴重失職
律師分析,李天的父親在明知女友對孩子有虐待行為的情況下,沒有加以制止,存在嚴重失職,建議可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考慮對他的監(jiān)護權進行撤銷,由孩子的親生母親或其他親屬來申請監(jiān)護權。
律師表示,并非造成嚴重后果才構成家暴,長期精神上的謾罵、摧殘也是家暴行為的一種,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龍華區(qū)法院簽發(fā)人身安全保護令
在一定時間內,李天可以免受
身體上的虐待和心理上的擔驚受怕
但半年之后,保護令的期限到了呢?
日子會不會又回到原來的軌道呢?
希望法律保護不是一時
而應該是一生一世!
來源: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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