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慶市“10·28”公交車墜江事故
5分鐘的爭吵,3秒鐘的互毆
15個鮮活生命瞬間消逝!
多少個幸福的家庭支離破碎
……
此后
全國各地類似的事件時有發(fā)生
在百度輸入“毆打公交車司機”詞條
竟有百萬個搜索結(jié)果
沒想到
在攀枝花也發(fā)生了類似事件!
6月17日11點左右,犯罪嫌疑人馬某醉酒乘坐8路公交車回家。當車將行至紅花田公交車站時,馬某要求提前下車,公交車駕駛員因車沒有到站而未停車。
馬某對此惱羞成怒,隨即用自己的手包連續(xù)擊打正在駕車行駛的公交車駕駛員頭部,駕駛員及時采取安全措施,未造成嚴重后果。
▲打人現(xiàn)場視頻
接警后,攀枝花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公交客運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xiàn)場處置,控制嫌疑人、收集證人證言、調(diào)取監(jiān)控視頻資料。
目前,馬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依法懲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其中明確指出
對這幾類行為將從重處罰:
《意見》對妨害安全駕駛和公共秩序的有關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明確法律適用要求。
● 對于乘客實施“搶奪方向盤、變速桿等操縱裝置,毆打、拉拽駕駛?cè)藛T”等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妨害安全駕駛行為的,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并強調(diào)即使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適用緩刑;具有“持械襲擊駕駛?cè)藛T”等幾類特定情形的,予以從重處罰。
● 乘客針對其他人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妨害交通運營秩序、影響行車安全的,根據(jù)具體情況分別適用尋釁滋事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 《意見》強調(diào),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處置妨害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維護公共交通秩序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從重處罰。
● 對違規(guī)操作或擅離職守與乘客發(fā)生沖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駕駛?cè)藛T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 為鼓勵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務人員和乘客與妨害安全駕駛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及時制止侵害駕駛?cè)撕统丝偷男袨,采取緊急措施避免嚴重危害后果發(fā)生,《意見》還就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作出了原則規(guī)定。
不管是乘客還是司機
作為交通的參與者
每個人都要知道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生命無法重來,文明乘車
你的一個舉動
關系整車人的生命安全
千萬別讓沖動擋住回家的路
來源:攀枝花廣播電視臺更多>>熱門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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