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洗錢”團伙被端
涉案28億元!
泉州出動700多名警力
30多個追捕小組同時出擊
在山東淄博和福建泉州、廈門、福州、莆田
展開抓捕
抓捕現(xiàn)場
搗毀犯罪窩點27個
抓獲團伙主要成員95名
一個以組建“第四方支付平臺”
專為賭博、詐騙網站提供充值、提現(xiàn)等服務的
“洗錢”團伙被徹底摧毀
今天上午
晉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
通報了該起案件
今年3月27日,一個名為“通寶支付”的網絡平臺引起了警方的關注。一伙以鄭某尼為首的“洗錢”犯罪團伙,在互聯(lián)網上搭建“通寶支付”平臺,涉嫌為賭博、詐騙網站提供“洗錢”服務,涉案金額特別巨大。
警方深入調査,發(fā)現(xiàn)“通寶支付”其實是一個“第四方支付平臺”,它提供的是在支付基礎上的多種衍生服務,但其通常由個人組建,沒有支付許可證也可運營,這就為賭博、私彩等非法經營提供了唾手可得的資金支付結算通道,很容易成為犯罪分子的“金融結算中心”。
辦案人員介紹“,通寶支付”平臺為“商戶”(賭博、詐騙網站)提供支付二維碼或者H5支付網頁,將非法資金收集至他們控制的他人實名網絡賬戶后,再通過支付平臺提現(xiàn)至銀行卡,并抽取交易額2.5%至4%的傭金,然后將資金歸集再返還至“商戶”所提供的銀行卡賬戶,其行為是中介機構在收付款之間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掌握到該犯罪團伙的組織層次、成員身份及主要活動據點后,泉州警方成立收網行動領導小組,詳細制定收網行動工作方案,下設晉江、安溪兩個戰(zhàn)區(qū)指揮部,調集市、縣兩級多警種700多名警力參加收網行動,分為追捕、凍結、審訊等30多個工作小組。
今年5月10日,30多個追捕小組同時出擊,在山東淄博和福建廈門、福州、莆田及泉州晉江、安溪、南安、石獅等地開展統(tǒng)一抓捕行動,搗毀犯罪窩點27個,抓獲鄭某尼、丁某豪等95名團伙主要成員,凍結賬戶858個,網絡支付賬號1342個,扣押銀行卡915張,電腦21臺,手機157部。
繳獲作案手機
民警進門抓捕時,該犯罪團伙在展架上的智能手機還在運作,屏幕上不斷閃爍,更換著新的二維碼和已成功支付收款的標識。為了保證手機不會因耗完電量關機,該團伙為展架上的每一臺手機都連上了充電線。
經査,鄭某尼,男,1985年出生,福建安溪人,三年前他因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去年5月份才刑滿釋放。
2014年,鄭某尼注冊成立了一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原本是為了代理銷售POS機,到2018年7月份,該公司開始經營“通寶支付”第四方支付平臺。
鄭某尼交代,他在去年找人買了網站源代碼,以公司名義在互聯(lián)網上搭建“通寶支付”平臺,雇傭丁某豪(男,21歲,山東人)為技術人員,在山東做平臺技術支持和維護工作。
鄭某尼通過該平臺開設賬戶,發(fā)展代理,鏈接“商戶”,形成資金通道,除了和其他代理一樣鏈接“商戶”抽取傭金,還抽取下線代理0.6%的平臺使用費。
抓捕現(xiàn)場
據了解,警方研判梳理了全國代理賬號91個,其中福建27個。涉案商戶賬戶1214個,涉案網絡支付賬號1342個。
警方表示,該犯罪團伙大量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非法為他人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yè)務,為賭博、詐騙提供網站轉移資金,其行為涉嫌非法經營、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及開設賭場罪共犯等罪名。截至目前,該犯罪團伙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28億元。
今年6月份,經泉州市檢察部門依法審査,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及開設賭場罪對鄭某尼、丁某豪等68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抓捕現(xiàn)場
警方提醒
互聯(lián)網金融創(chuàng)業(yè)從業(yè)人員要嚴守法律底線,依法依規(guī)創(chuàng)新發(fā)展,絕不能為了利益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同時,也提醒廣大群眾,在測覽網站或使用手機APP時,如發(fā)現(xiàn)涉嫌賭博等內容,要做到不參與、不傳播,并積極向警方舉報、提供相關線索。
來源: 東南早報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