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e租寶”案全國集資參與人信息核實登記公告,將于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對“e租寶”和“芝麻金融”網絡平臺集資的全國受損集資參與人進行信息核實登記。
根據(jù)公告,各涉案省區(qū)市已按照屬地原則設立了核實登記地點,集資參與人可前往其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設立的核實點予以核實登記。各地具體核實登記地點由各涉案省區(qū)市通過發(fā)布通告公示。
集資參與人應提前將其身份證件、聯(lián)系方式、本人名下的收款賬戶信息、充值與提現(xiàn)金額等信息準備好,現(xiàn)場核實工作人員將逐項對上述信息進行核實、采集、登記。
“e租寶”案的集資參與人可及時關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公告及各省區(qū)市發(fā)布的通告,按照要求前往相應的核實點參加信息核實登記,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此次核實登記的結果將作為案款發(fā)還的數(shù)據(jù)基礎,未進行核實登記的,將以司法審計結果確定受損金額,由此產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資參與人自行承擔。
公告具體內容請關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官方微博或微信公眾號。
2017年9月12日
e租寶案一審在北京宣判
26人因集資詐騙等獲刑,判處公司罰金19億,主犯丁寧被判無期徒刑,處罰金1億。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丁寧、丁甸、張敏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8.03億元;對安徽鈺誠控股集團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1億元;對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萬元。同時,分別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走私貴重金屬罪、偷越國境罪,對張敏等24人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罰,并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
來源:央視新聞、人民網
更多>>熱門排行
更多>>長沙常用電話
長沙社區(qū)排行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