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省多地法院對34件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同步公開宣判,而哈爾濱市第十三批黑惡犯罪案件,也同步公開宣判。
黑惡犯罪案件 全省集中公開宣判
記者 李大公
8月6日上午,哈爾濱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lǐng)導(dǎo)小組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新聞發(fā)布會,對哈爾濱市第13批黑惡犯罪案件集中公開宣判的情況進行了通報。哈爾濱市六個基層法院,一共對1件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犯罪案件、8件惡勢力犯罪案件的25名被告人,同步進行了公開宣判。
發(fā)布會上,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媒體公布了雙城區(qū)人民法院宣判的“王某龍、徐某勝、韓某雷尋釁滋事案”、道里區(qū)人民法院宣判的“張某飛等五人敲詐勒索案”等7件公開宣判案件的具體情況。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二庭 副庭長 王剛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宣判黑惡犯罪案件85件,快審重判犯罪分子484名,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將繼續(xù)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堅決打贏這場掃黑除惡攻堅戰(zhàn)。
放眼全省,昨天,22家法院對34件黑惡勢力和“保護傘”案件同步公開宣判。涉案169名被告人獲刑,其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本次公開宣判的黑惡勢力犯罪分子,有的操縱、經(jīng)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敗壞社會風(fēng)氣;有的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危害社會治安;有的在校園周邊糾集他人打架斗毆,欺壓、侵害未成年學(xué)生;有的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控制出租車運營市場、壟斷客運線路;有的聚眾滋擾商戶,強拿硬要,擾亂正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秩序;有的碰瓷司機,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斂財;有的非法高利放貸,暴力索債,危害經(jīng)濟秩序。這些犯罪分子被依法嚴懲,彰顯了全省法院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戰(zhàn)的態(tài)度和決心。
霸道場站 五人獲刑
在昨天上午的全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公開宣判活動中,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對一個五人惡勢力集團涉嫌敲詐勒索的案件同步宣判。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庭 副庭長 丁一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現(xiàn)在繼續(xù)開庭,傳被告人張某飛、顧某龍、懷某東、張某東、肖某麗到庭。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庭 副庭長 丁一
經(jīng)審理查明2008年以來。被告人張某飛糾集被告人顧某龍、懷某東、張某東、徐某、王某、金某等人,長期霸占道里區(qū)哈藥路與河洲街交口,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多輛出租車交費拉客,非法控制出租車運營市場,形成了以張某飛為組織者,多名成員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點擊回看:想拉活,先交錢!哈爾濱一伙人向出租車司機索要保護費,不給錢就不讓在指定地點載客,不走就威脅、恐嚇、辱罵、毆打!這伙人是干啥的?】
舉報人大李是哈爾濱市的一位出租車司機,事情是他親身經(jīng)歷的。他說,從十多年前,收保護費的事兒就出現(xiàn)了,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地點在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河洲街與哈藥路交叉口,收保護費多數(shù)針對出租車司機,還有少部分非法營運的私家車。
哈爾濱市出租車司機 李磊(化名)
我去拉活,他不讓我拉,然后我說為啥,就跟我罵罵滋滋的,直接上去給我兩下子,“走不走?不走別說砸你車”,一想咱也惹不起,只能走了。
大李介紹說,他們拉活的這個地方,是江南去往江北的必經(jīng)公交站,到晚上八點半以后,公交車就收車了,晚歸的人有很多都是江北大學(xué)城的學(xué)生,只能坐這種出租車,十塊錢或十五塊錢一位,一趟車坐滿四個人就走,排在第二位的車再跟上,送完客回來,出租車司機們還回到原地,排在隊尾繼續(xù)等客。這種自發(fā)形成的出租車站,就叫做場站。然而突然有一天,來了一臺車,打破了這里的安靜。
哈爾濱市出租車司機 李磊(化名)
來臺車,拉四、五個人,然后在那塊兒等著,就告訴我們別干了,我們問為啥不讓我們在這兒干,然后說再干必須交錢,一臺車是三百或四百。
最初,場站的出租車司機們當然不買賬,但時間長了,一是考慮到拼客也屬違規(guī),二是這錢不給不行,就都妥協(xié),交錢了。
哈爾濱市出租車司機 李磊(化名)
大伙不同意也沒有招,他們就強行,這面你一裝人,那面磚頭就撇過來了,導(dǎo)致沒辦法不在那兒干了,上別地方吧,別地方還沒多少人。
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大李的舉報后,介入調(diào)查,連續(xù)幾天,每天晚上八點半以后,偵查員便裝到指定地點暗中觀察,果然看到有人在收出租車司機的錢。
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對這起案件進行為期半個多月的調(diào)查,搜集到26份出租車司機的筆錄,獲得收取場站費的證據(jù)。
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刑偵一大隊 現(xiàn)行中隊 韓鋒
這個一圈一號指的是,我拉一圈,這一圈我排在第一號,他給排第一號。拉完人之后,按拉的人數(shù)一車給20塊錢,這個是給他轉(zhuǎn)賬的記錄。
所有出具證言材料的出租車司機都指出,最早從2008年開始,是一個外號叫“云飛”的出租車司機開始收費的,到2010年以后,“云飛”又指使出租車司機張某東、王某旭、顧某等人幫著收費,條件是這些人可以免費在那里拉客。
哈爾濱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刑偵一大隊 現(xiàn)行中隊 韓鋒
云飛是這個團伙的頭兒,就是他組織的所謂出租車場站,在這兒長期收保護費。大約從2008年起,開始經(jīng)營這個場站,現(xiàn)在涉案資金得十余萬元錢。
哈爾濱市道里區(qū)人民法院
刑事審判庭 副庭長 丁一
被告人張某飛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被告人顧某龍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張某東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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