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別兩寬,各自歡喜
是情侶分手后的最佳狀態(tài)!
而南寧的朱某勝卻因為
眼紅前女友的愛情甜蜜,
將其現(xiàn)任男友打得頭破血流......
2018年4月26日零點25分,高新區(qū)北湖北路連疇村一個停車場的監(jiān)控畫面顯示,多名男子持械對一名黑衣男子阿東進行群毆,阿東最終被鋼管擊中頭部,倒地不起。而在阿東倒地之后,多名持械男子還對其頭部、胸部以及腿部進行連續(xù)擊打,最終造成阿東左側顱骨凹陷,胸部、腿部多處軟組織挫傷。
經法醫(yī)鑒定,阿東受傷程度為輕傷一級。高新警方隨后將以朱某勝為首的涉案7人抓獲歸案,其中朱某勝、王某、朱某軍因涉嫌故意傷害犯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在事發(fā)的一個半小時之前,朱某勝來到連疇村某出租樓時,看到前女友小施和阿東在一起,朱某勝頓生醋意,并和阿東發(fā)生了口角,雙方被小施勸離后,朱某勝感覺很憋屈,決定要報復阿東。隨后朱某勝糾集王某、朱某軍、朱某健、覃某、王某鋒前來幫忙,次日零時25分許,6人開車在連疇村大都家園小區(qū)門前停車場找到了阿東,王某、朱某軍先后上前攔住并摔倒阿東后,對其拳打腳踢,朱某勝和朱某健則利用事先準備好的鋼管,擊打阿東的頭部腿部等部位,導致阿東顱骨凹陷性骨折,左額部硬膜外水腫,左側額骨等多部位骨折。在檢察機關審查案件期間,朱某勝通過父母向阿東進行了賠償并取得了對方的諒解。8月7日中午,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朱某勝等三名被告人均當庭承認了持械毆打阿東的犯罪事實,同時對自己沖動打人行為表示后悔。
西鄉(xiāng)塘區(qū)人民檢察院根據(jù)三人的犯罪情節(jié),向法庭建議對朱某勝判刑1年6個月,對王某和朱某軍在1年3個月左右幅度內量刑,目前法院對這起故意傷害案件已經審理完畢,將擇日對該案進行宣判。
來源:南寧新聞綜合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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