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龍南公安分局接待了一對母子,二人報案時神情緊張,尤其是兒子吳某,從其眼神中能夠看出,他當時應該飽受困擾,那么這對母子究竟經(jīng)歷了怎樣的遭遇呢?
朋友借款卻遠走他鄉(xiāng),擔保人引來無盡困擾。吳某報案時稱,在過去的一年中,他和家人飽受周某一伙人的折磨。逼得我好幾次我站我家樓上我都想跳下去了,受不了!因為他們都把我那個朋友逼走了,我是因為走不了,我家就在這邊,我爹我媽都不知道這事,我怕他們知道承受不了。

底是什么事情,讓吳某一度產(chǎn)生了輕生的想法呢?2017年5月,吳某的朋友郭某,因為做生意急需資金周轉,就找到吳某幫忙,吳某便想到了他的戰(zhàn)友周某。看實在是不行就幫著周轉一下,我就把他倆介紹認識了,我就屬于中間的介紹人,實際上我沒借錢一分錢,我這個戰(zhàn)友他讓我倆一塊簽條子。
2017年7月,受害人郭某在周某處借款十萬零四千元,約定每天一萬元利息,周某讓受害人郭某簽訂了一張30萬元借條,并讓吳某作為擔保人出具了同樣的借條作擔保。隨后,郭某以相同的形式繼續(xù)在周某處借款。這種欠債還錢的事,看上去就是一起簡單的民間借貸糾紛,為什么公安機關會立案調查呢?

接報案之后,通過到法院調查調取起訴案卷,嫌疑人周某給法庭出具的證據(jù) 都是屬于虛假的,而且欠條的額度也是虛高虛增的欠條。當時通過初步調查,郭某一直到2017年11月份一共向周某借款103萬,還款是還了167萬,在還完167萬的情況下,周某等人還管郭某要150萬欠款,這種情況下郭某才遠走他鄉(xiāng)的。某受不了周某團伙軟暴力和暴力多種手段手段的催要,選擇了逃跑,于是周某將矛頭對準了吳某。
在我家看著我哪也不讓去,去哪他們都跟著我,然后說不還錢就上我媽那鬧去,當著我的面磨刀。龍南公安分局經(jīng)過偵查,于2018年4月,一舉打掉以周某為首的“套路貸”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5名,破獲刑事案件7起。
在偵查階段,讓胡路區(qū)人民檢察院對案件進行了提前介入。讓胡路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二監(jiān)察部 李卓彬結合前期證據(jù)收集的角度,我們建議公安機關能夠將熊某列為一個被害人,從而加強證據(jù)收集。被害人熊某和周某兩個人是同學關系。首先是他在周某處先借一部分款之后,又租了一臺車,在租車過程中,有一天他酒駕,也就是咱們說的危險駕駛,周某就帶著劉某來到了現(xiàn)場。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可能也是為了保住工作,因此給周某出具了30萬元欠條,周某不斷索要30萬元欠款,在索債過程中,最后因為不堪壓力,熊某最后選擇了自殺。
此案的偵查中,檢察院在證據(jù)收集等方面給予了充分的指導。
讓胡路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二監(jiān)察部 李卓彬通過公安機關的進一步偵查發(fā)現(xiàn),熊某收集有大量的與嫌疑人的對話的錄音,并且成功的進行了鏡像和提取,為后期我們指控周某還有劉某實施敲詐勒索熊某的犯罪事實可以說提供了鐵一樣的證據(jù)。2018年12月4日,讓胡路區(qū)人民檢察院向讓胡路區(qū)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指控被告人周某、呂某、劉某、劉某某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周某、王某、呂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告人周某、王某犯虛假訴訟罪。讓胡路區(qū)人民法院分別在2019年1月、3月和5月對本案進行了公開審理。

這個惡勢力團伙是以周某為首,成立了小額貸款公司,以被害人借款讓被害人打欠條、備條,讓擔保人打與借款人同樣的欠條和備條的形式,虛增債務已訴訟的方式,或者以滋擾的方式,讓借款人和擔保人還錢,形成惡勢力。經(jīng)審理,讓胡路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被告人周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犯非法拘禁罪, 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一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年九個月,并判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六年一個月至一年兩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在這里,辦案機關也總結了套路貸與民間借貸的區(qū)別。


套路貸是以虛增債務或者惡意制造違約的方式,使債務人的債務不斷的壘高,說白了這個債務可能永遠都還不起。讓胡路區(qū)人民檢察院第二監(jiān)察部 李卓彬套路貸往往伴隨其他犯罪,比如說非法拘禁、尋釁滋事,以及對被害人的家屬進行生活上工作上的干擾,這已經(jīng)大大超出了民間借貸的自愿平等,以及通過合法方式索要債務的范疇。來源:今晚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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