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號凌晨,小李和幾個朋友去杭州保俶路上一家酒吧喝酒,期間上個了廁所的工夫,他的名牌手包不見了。

杭州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 朱警官:“李某某通過陌陌群,認識了一些其他網友,在上面進行相約,先是去其它KTV唱歌,后來李某某提出喝酒,就到了我們轄區(qū)的皇后酒吧。”朱警官介紹,按照失主李某某的描述,當天他帶了一個范思哲手包,里面有手機、現(xiàn)金及相關證件,總價值15800塊錢。進入酒吧后,他把手包擱在卡座沙發(fā)上,喝了一會兒,去了趟廁所。
杭州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 朱警官:“等他回來的時候,他自己因為醉酒的原因,他不記得包放在那里,后來就離開的現(xiàn)場,和朋友閑聊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手包不見了,就趕緊回來尋找,但是沒有找到。”酒吧監(jiān)控顯示,凌晨3點半左右,與小李同行的這些人里,有個身穿黑色上衣的小伙,先是跟身邊的人打了招呼,之后便順手拿走了手包。民警按照當事人的行動軌跡,確認了身份,聯(lián)系上男子郝某,對方卻表示,自己沒有拿包,喝完酒,很多事也沒什么印象了。
杭州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 朱警官:“在失主對郝某的詢問下,表示他從酒吧離開后,就打車去其它地方吃夜宵去了。后來我們經過查看視頻監(jiān)控,還有尋找出租車,我們發(fā)現(xiàn)是他在打出租車的過程中,失主的包落在了出租車上!經過民警聯(lián)系,出租車司機把包送了回來,里面東西都沒少。經查,郝某26歲,甘肅人,之前有盜竊前科,目前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朱警官提醒,在公共場合,切記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另外,干了違法的事情,借口喝過酒記不清了想蒙混過關,也是行不通的。
杭州市公安局北山派出所 朱警官:“根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醉酒人員并不能減免或減輕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來源:1818黃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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