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今日),該案將在陜西省渭南市華陰縣法院開庭審理。據(jù)南都此前報道,今年7月16日,28歲男子楊某涉嫌在陜西華山仙峪景區(qū)搶走深圳游客彭雯的財物,并將彭雯殺害拋尸在附近土坑。法醫(yī)鑒定結(jié)果顯示,受害人生前遭受頸部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兇手在實施強奸后拋尸。事發(fā)后,華陰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報稱,嫌疑人楊某交代其搶走彭雯的財物并將其殺害,隨后藏尸在華山景區(qū)內(nèi)一隱蔽巖洞。作案后,楊某逃至甘肅后被警方押回華陰。此前,犯罪嫌疑人楊某的代理律師按照法律程序,曾向警方申請精神鑒定但遭到駁回,原因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思路清晰,手段熟練,無證據(jù)證明其有精神病史或服用藥物史,故不符合啟動精神鑒定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楊某涉嫌搶劫罪、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共計三項罪名。
被害人代理律師陳世柏介紹,12月13日,該案在陜西省渭南市華陰縣法院開庭審理。“與之類似的杭州西湖故意殺人案、強制猥褻案,兇犯熊志城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來源:南都·深圳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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