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彭雯(化名)
2019年7月獨游華山時遇害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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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子獨游華山遇害
據(jù)南都此前報道,2019年7月16日,28歲男子楊某涉嫌在陜西華山仙峪景區(qū)搶走深圳游客彭雯的財物,并將彭雯殺害拋尸在附近土坑。法醫(yī)鑒定結果顯示,受害人生前遭受頸部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兇手在實施強奸后拋尸。
事發(fā)后,華陰市公安局發(fā)布通報稱,嫌疑人楊某交代其搶走彭雯的財物并將其殺害,隨后藏尸在華山景區(qū)內一隱蔽巖洞。作案后,楊某逃至甘肅后被警方押回華陰。
此前,犯罪嫌疑人楊某的代理律師按照法律程序,曾向警方申請精神鑒定但遭到駁回,原因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思路清晰,手段熟練,無證據(jù)證明其有精神病史或服用藥物史,故不符合啟動精神鑒定的程序。
2020年1月8日,南都記者獲悉,嫌犯楊某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和強奸罪,被渭南中院判處死刑。案件判決書顯示,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000元。
來源:南都·深圳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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