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籍男子張某貴在網(wǎng)上結(jié)識兩位女性之后,不僅騙取了兩人總計60萬的錢款,還對其中一名女性騙色。法官詢問其為什么要騙財時,張某入戲很深,他堅信自己有一名富商女友做支撐,跟她結(jié)婚就能還掉騙來的錢財。
48歲的張某貴是宿遷市泗陽縣人,檢察機關(guān)依法審查查明,2017年11月,被告人張某貴在某信上添加淮陰區(qū)居民姜某為好友后,騙財騙色,多次以父母生病住院需要住院費、兒子過生日需要見面禮等借口,騙取姜某15萬。2018年9月,被告人張某貴在某信上添加浙江人楊某為好友后,使用虛假身份信息取得楊某信任,多次以自己父母生病需要醫(yī)療費、自己在桂林犯罪需要打點費等虛假理由,騙取楊某456700元。
公訴人 夏傳惠
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貴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yīng)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站在被告席上,兒子已經(jīng)成人的張某貴入戲很深,他稱自己有信心將騙取的錢財還上,因為自己有一個浙江籍富商女友,關(guān)鍵是他跟這位女友還有一個女兒。
被告人 張某貴
我女兒她母親早就催著我跟她結(jié)婚,我就是說自己玩心太重了,我再玩一玩,過一段時間,過兩年再結(jié)婚吧。她是很有錢的啦,她開了兩個廠,一個酒店。(我問你,為什么你說你父親去世了之后,你就有錢還,這是什么意思?) 那時候我就可以走了嘛,我在家三年。(你的意思就是跟你所謂的浙江女朋友結(jié)婚,然后你就有錢還?) 對。
對于自己要騙錢的理由,張某貴也理直氣壯,就是因為跟女友鬧矛盾,自己沒錢了。被告人 張某貴
我們老家很多人看到過,她開賓利來我們家。(那你既然有這樣有錢女朋友,你完全可以從女朋友跟前拿錢,為什么還要騙錢?) 跟你說了嘛,我們兩人吵架,因為我在澳門賭錢吵架的。
雖然嘴上很硬,但當審判員問起能不能償還騙取的財物時,張某貴卻慫了。被告人 張某貴
我現(xiàn)在在這里我怎么償還。(沒有能力償還是吧?)沒有。
檢察機關(guān)建議對被告人張某貴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本案沒有當庭宣判,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位號稱有富商女友托底的張某貴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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