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南寧興寧警方向媒體通報,該局近日成功搗毀一個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團伙洗錢的“跑分”窩點,刑事拘留10人,涉案金額高達8000余萬元。
今年4月20日,南寧市公安局興寧分局經偵大隊在梳理線索時發(fā)現,在南寧秀廂大道某小區(qū)一出租屋內,有人涉嫌長期利用網絡支付平臺為他人進行非法支付結算,涉及的資金可能與網絡賭博、電信詐騙“洗黑錢”有關。
警方調查發(fā)現,該小區(qū)內確有一伙人分散租住在小區(qū)內不同樓棟,平日足不出戶,三餐全部吃外賣,行跡十分可疑。
4月30日,當專案組民警準備開展收網行動時,該團伙卻一改往日的“蝸居”狀態(tài),叫來了搬家公司,分批搬離出小區(qū)。
很快,警方查清了該伙人員新的落腳點——西鄉(xiāng)塘區(qū)振興路某小區(qū)內。
5月14日上午6時許,興寧警方出動4個抓捕組同時展開收網,在振興路某小區(qū)出租房內當場抓獲正在進行“跑分”洗錢的犯罪嫌疑人7人,在康明路、明秀路和創(chuàng)業(yè)路某小區(qū)相繼抓獲該團伙的“老板”黃某恩、梁某昌等人。
行動中,警方共查獲嫌疑人用于“跑分”洗錢的作案電腦6臺、手機39臺、銀行卡94張。
經審訊,嫌疑人黃某恩(男,26歲,廣西崇左市人)、梁某昌(男,30歲,廣西梧州市人)供認,兩人聯(lián)絡到網上某涉嫌網絡賭博的“跑分”平臺,按每走一筆賬戶流水獲利千分之七的比例獲取“訂單”。
為了提高效率,兩人對外招聘多名“工作人員”,經過“培訓”后,讓“工作人員”利用自己名下的XX寶、銀行賬戶從事“跑分”洗錢活動。應聘的多為年輕人,沒有固定職業(yè),他們見工作輕松且來錢快,在明知“跑分”洗錢是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協(xié)助作案。
此外,為了擴大交易量,兩“老板”向他人購買了大量XX寶和銀行賬戶進行作案。兩人還供述,因為知曉“跑分”洗錢是違法犯罪,為了規(guī)避公安機關打擊,作案窩點不定期更換。
從2020年10月至今,該團伙非法支付結算的資金達8000多萬元。目前,這伙人員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辦案民警介紹,所謂的“跑分”,就是在互聯(lián)網上通過銀行賬戶或第三方支付賬戶幫助不法分子轉移資金,從中賺取傭金,致使大量涉賭、涉詐資金被層層轉移。還有一些“跑分”平臺的“碼商”通過販賣、借用他人的“支付寶”“微信”二維碼進行收款,為境外賭場等非法平臺收付、匯集資金,以達到“聚沙成塔”“分散轉移”的目的,歸根結底,都是為了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民警稱,“跑分”不僅容易泄露個人隱私信息,還會成為賭博、欺詐、色情等違法犯罪的“幫兇”。同時,個人征信也會受到影響。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信息,不要隨意接受他人掃碼請求。出租屋房東在將房屋出租后,要加強日常監(jiān)管,如發(fā)現承租方有長期足不出戶、行為反常,疑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情況的,應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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