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欲在安徽蚌埠租房開飯店, 房未租成卻與女房東成為朋友, 后編造出老婆死了、 兒子出車禍、 媳婦懷孕上吊等狗血劇情, 陸續(xù)向對方“借錢”179次, 從未還錢, 在五年時間里累計詐騙金額達273萬余元! 63歲的張某在安徽淮南經營一家飯店,因嫌飯店周圍環(huán)境不好,便在2014年上半年來到蚌埠,打算在義烏商貿城附近開一家飯店。 張某在一個電線桿上看到出租房屋的信息,便按照對方留下的電話號碼聯(lián)系到了女房主丁某。見面后,張某自稱是經營海鮮生意的大老板,并經常打電話和丁某聊天,逐步取得了丁某的信任。 從2014年6月開始,張某第一次開口以生意周轉為名向丁某借款8000元。丁某出于朋友間的信任,沒有猶豫便給張某的銀行賬戶轉款。隨后的半年時間里,張某又經常打電話以生意周轉為名向丁某借款,少則幾百,多則幾萬。丁某每次都按照張某的要求給其轉款。當年秋天,張某打電話給丁某,說自己老婆死了要借錢處理后事。丁某非常同情張某的遭遇,馬上給張某轉款幾萬元。 2015年,張某又先后以兒子和兒媳婦在德國出車禍需借路費、給兒子借醫(yī)療費、兒子搶救無效死亡辦后事、帶兒媳回國缺路費、已孕兒媳上吊死亡辦后事、償還兒子生前債務等等理由向丁某“借錢”。丁某覺得張某命運多舛,非常同情他,每次都毫不猶豫地將錢借給張某。期間,丁某也曾打電話要求張某還錢,張某承諾將其海南和南京的房產賣掉還錢給丁某。 2016年至2018年,張某又以去海南賣房還錢過程中出現種種問題為由,不斷向丁某“借錢”。丁某為了將借出去的錢要回來,又持續(xù)不斷地繼續(xù)借錢給張某。 2019年1月份,有個叫李某的女子電話聯(lián)系丁某,說自己是張某女朋友,張某一直以來和其在淮南居住在一起,并沒有去海南,且張某的老婆、兒子、兒媳婦也并沒有死亡。至此,丁某才發(fā)現自己被騙。然而,當張某再次打電話給其說準備到北京找老鄉(xiāng)借錢來還給她,向丁某借路費以及打點資金時,著急想把錢要回來的丁某又再次借錢給張某。 從2019年11月4日到2019年12月23日,丁某又借給張某8萬余元。甚至直到丁某報警前夕,張某還以要到重慶搞錢還錢為由,想讓丁某再次借錢給他。 據統(tǒng)計,從2014年6月至2019年12月,張某先后“借款”179次,累計騙取丁某273萬余元,所騙款項大部分被其用于賭博、炒股,少部分用于生活消費。 近日,安徽蚌埠市淮上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作出批準逮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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