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心大還是心存僥幸
一名網上逃犯竟來到派出所
想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近日在福建廈門
一男子因想申請當網約車司機
于是來到派出所請求民警
為自己開一份“無犯罪記錄證明”
警察查詢系統后發(fā)現
該男子因開設賭場
不久前被云南警方上網追逃
但該男子似乎并不知道
自己的逃犯身份
在等待期間一再追問
民警多久可以辦好
為避免打草驚蛇
民警再次與該名男子確定身份信息
她一邊告知其查詢進度需要時間
以此穩(wěn)定男子
然后聯系值班同事將其抓獲
經查
該名男子鰲某
31歲,云南元江人
因涉嫌開設賭場
被云南警方上網追逃
目前
目前,鰲某已被移交給云南警方
小編搜索新聞發(fā)現
這樣類似的事情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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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因涉嫌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被公安機關列為網上追逃人員多時。2020年2月7日,張某因工作需要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自以為是的他認為與他人運輸假煙標識的犯罪事實已過多年,應該無人問津,于是前往派出所辦理。
民警在核實張某身份時,發(fā)現其形跡可疑,說話緊張,便帶到詢問室進一步核實,發(fā)現張某竟是公安機關上網追逃多年的逃犯,便立即將他抓獲歸案。
2019 年 10 月,家住江蘇省南通海安的男子吳某,準備報考某事業(yè)單位,但需要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他來到海安市公安局濱海新區(qū)派出所,想讓民警幫忙開一張,可當民警將其身份證號碼輸入電腦查詢時,發(fā)現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網上追逃。于是,民警當場將其抓獲。
據吳某交代,"犯事"后,他十分害怕遇見警察。可他為了考試,又心存僥幸覺得警務服務中心的民警只負責辦事,不會注意到他,這才鋌而走險進了派出所,沒想到還是被抓了。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雖然吳某是去派出所"自投落網"的,但不能認定其有自首情節(jié)。
2020年4 月,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3 個月,緩刑 2 年 3 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 3 萬 5 千元。
也不知道該咋說這些人好了
但是謹記一句話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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