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君作為一個綠色出行的倡導者
每天上下班都靠的是
成都便捷的公共交通以及
自己這兩條1米8的大長腿
不知有多少人跟頭條君一樣
大街上最煩的一種人就是
開車連續(xù)按喇叭催促行人的“老司機”
而我們成都也早在2017年8月16日就出臺了相關文件,成都市繞城高速(G4201)以內(不含繞城高速),全天24小時禁止鳴喇叭。在這頭條君要給我大成都送上一個大大的ZAN!
但是,這樣還是無法杜絕一些“暴躁”的司機,人行道前按喇叭催促行人。那對于這樣的司機,我們該怎么做呢?頭條君了解到,即日起,成都交警在東大街城守東大街段啟用黑科技——“聲吶電子眼”對違法鳴笛車輛進行抓拍,違法駕駛員將被現(xiàn)場處罰50元。
(紅框中即為“聲吶電子眼”)
據(jù)了解,“聲吶電子眼”今后還將逐步在成都市其他道路上投入使用。不管你是按喇叭催促前面的車輛還是路上的行人,都將被這個黑科技“逮住”!
“黑科技”上路 精準鎖定鳴笛車輛
“聲吶電子眼”即“機動車亂鳴喇叭記錄系統(tǒng)”,俗稱為聲音攝像機,可準確實時定位鳴笛車輛。該技術源自雷達和聲吶識別系統(tǒng)等軍事技術,用于對飛機和潛艇進行定位識別。
民警介紹:“系統(tǒng)可將機動車喇叭聲與車輛行駛聲、剎車聲、轟鳴聲、空調聲等其他噪聲精準區(qū)分,從嘈雜環(huán)境中準確提取喇叭聲!
“聲吶電子眼”還采用了先進的圖像識別技術,可準確鎖定鳴笛車輛,并記錄下車牌號等信息。
違法鳴笛駕駛員將被現(xiàn)場處罰50元
對于亂鳴笛車輛將采取電子眼與現(xiàn)場執(zhí)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處罰。民警介紹,當鳴笛車輛被“聲吶電子眼”抓拍后,會立即生成一段視頻傳送到前方交警的手機上。民警將根據(jù)視頻中的車輛信息,攔停亂鳴笛車輛,并對違法駕駛員進行處罰。
根據(jù)《道法》相關規(guī)定,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的,將被處以50元不記分的處罰。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在半個小時的時間里,共有3輛車的駕駛員因亂鳴笛被交警現(xiàn)場處罰。
交警表示,車輛駕駛員如因緊急情況鳴笛,民警將根據(jù)“聲吶電子眼”抓拍的視頻信息,視具體情況作出處罰與否。
新聞延伸: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鳴喇叭管理的通告
為降低機動車喇叭噪音污染,建設和諧宜居生活城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現(xiàn)就加強成都市機動車鳴喇叭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2017年8月16日起,成都市繞城高速(G4201)以內(不含繞城高速),全天24小時禁止鳴喇叭;
成都市繞城高速(G4201)以外涉及高新南區(qū)的繞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以東,大馬寺路、天府四街、天華二路以北,科華南路、世紀城路、世紀城南路以西區(qū)域(上述道路除繞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全天24小時禁止鳴喇叭。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在執(zhí)行非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機動車的喇叭和消聲器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要求。禁止安裝、違法改裝和使用高音喇叭、汽喇叭(笛)等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裝置。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此外,2月7日起,成都在人民南路三段(進城方向)、三環(huán)路北三段內側主道(鳳凰立交與川陜立交間)、蜀都大道水碾河路(出城方向)、成華大道隆興路口(出城方向)、成龍大道一段(出城方向)通過升級的光感系統(tǒng),對遠光燈的違法使用進行精準抓拍,一旦被抓拍,將因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面臨罰款100元,記1分的處罰。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