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撿到手機后據為己有,試中了解鎖密碼后進行盜刷消費。近日,廣州海珠警方抓獲撿拾他人手機并盜刷消費近萬元的犯罪嫌疑人3名,繳獲香煙、洋酒等贓物。
10月29日下午,海珠區(qū)公安分局瑞寶派出所接到轄內李先生的報警稱,“發(fā)現(xiàn)手機不見了,但我怎么都想不到支付寶賬戶里面的錢會被盜刷!民警經過仔細詢問得知,李先生28日晚下班回家后發(fā)現(xiàn)手機意外丟失,于是連夜在工作地點和往返路上反復尋找,但是一直未能找到。第二天一早,李先生立即補辦了手機卡,登錄手機支付寶頁面后,驚訝地發(fā)現(xiàn)余額寶賬戶內的錢“被支付”給了多個商家,還透支了花唄額度。“我想不明白這是怎么做到的,我確定已經設置了密碼!”一夜之間,李先生的支付寶賬戶一共“被支付”了近萬元。接到報案后,瑞寶派出所民警迅速開展偵查。經調查,民警發(fā)現(xiàn),有3名可疑男子于當晚曾駕駛電動車、小汽車到事主手機支付所顯示的消費地附近逗留,他們在案發(fā)時段多次進入對應商家進行消費,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鎖定了3名嫌疑人的身份,于11月2日、11月4日晚,在海珠區(qū)瑞寶北約、聚龍社區(qū)及番禺區(qū)興南大道附近,將涉嫌盜竊的趙某、楊某和阮某抓獲,當場繳獲香煙4條、名牌洋酒2支。據趙某交代,10月29日凌晨,他在騎行回家途中的路邊發(fā)現(xiàn)了一部手機,撿起手機后在屏幕上隨手劃了個“7”就將手機解了鎖。然而,他并沒有聯(lián)系失主,而是將這個“路邊撿到寶”的好消息告訴了自己的好朋友楊某和阮某。3人仔細研究后,發(fā)現(xiàn)用該手機進行支付寶小額消費不需要輸入支付密碼,隨后一同去便利店消費。從凌晨2時到清晨6時,3人駕車分頭到瑞寶、南洲等地區(qū)的10余家便利店,多次采用小額支付的方式,購買煙、酒、飲料等商品,然后在南洲路附近的加油站給駕駛的汽車加油,最后還用該手機支付在某鮮果行購買了蔬菜、豬肉等,一共消費了近萬元。目前,嫌疑人趙某、楊某和阮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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