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的楊先生和前妻羅女士有3個孩子 孩子由羅女士撫養(yǎng) 可讓楊先生沒想到的是
去年9月因為一場誤會
兩人離了婚
根據(jù)離婚協(xié)議
羅女士在離婚后沒多久
就拋下孩子離開了貴陽
去年9月,
楊先生和他和已經生活了
20年的妻子離婚。
而說起離婚的原因,
讓楊先生實在無奈。
楊先生說
當時他和朋友合伙養(yǎng)牛
但是因為某些原因雙方發(fā)生爭執(zhí)
為了保留證據(jù)
說話的時候
楊先生用手機把對話錄下來了
楊先生:我說我們都有一年多的關系了,你要把這個錢分給我。
回家后
錄音被妻子羅女士聽到后
產生了誤會
楊先生:她聽這個錄音,說我跟這個女的已經戀愛一年多了。這個女的50多歲,我怎么可能跟她一起,那個錄音是故意那么說的。
然而,楊先生的妻子羅女士執(zhí)意要離婚。
無奈之下,楊先生只好同意,但唯一的要求是能共同撫養(yǎng)好三個孩子,前妻也答應了他的要求,于是楊先生簽了羅女士擬定的離婚協(xié)議。
記者從離婚協(xié)議上看到,大女兒17歲、二女兒6歲、小兒子3歲,三個孩子都由羅女士撫養(yǎng),楊先生每月需要支付6000元的撫養(yǎng)費。
沒想到離婚一周后,羅女士便離開了貴陽。
楊先生:去哪里我也不知道,電話微信拉黑,我一直不知道她去哪里。我找很多人和她聯(lián)系,她說她在溫州。
得知前妻去了溫州一家工廠打工
楊先生趕緊定了機票飛到溫州
想當面勸前妻回家
卻沒能如愿
無奈之下,
楊先生只能自己回到貴陽,
看著孩子還小,
楊先生實在不忍心,
想了很多辦法想把前妻勸回家。
年幼的二女兒和小兒子
楊先生告訴記者,為了讓前妻回家,幾乎把所有的錢都轉給了她,前前后后轉了十多萬 。但最后卻得知,前妻已經在溫州另嫁他人。
記者試圖聯(lián)系羅女士
可對方始終沒有接聽
楊先生告訴記者,即便再有不愉快,也不應該就這樣拋下孩子不管不顧。
對于楊先生遇到的問題,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告訴記者,房子當初已經判定給了小兒子,就不在屬于羅女士,但楊先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讓羅女士承擔應有的責任。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