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抓獲一名謊稱可以替人辦理孩子入學事宜,并收取好處費的犯罪嫌疑人。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2022年2月,被害人呂某來我所報案, 稱他在2022年元月份的時候,托人找關系,幫孩子進西寧體校,也就是二十五中,被他人詐騙現(xiàn)金18000元。
接到報警后,韻家口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偵查工作,由于報警人無法確切提供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等相關情況,民警一時無法確定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及行動軌跡。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最終在時隔一年之后,我們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馬某。確認身份信息后,我們在大通縣某賓館內(nèi)將嫌疑人抓獲。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馬某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他也是西寧二十五中也是西寧體校畢業(yè)的學生,后來一直在從事相關體育、包括學生體育培訓這方面工作的事情,近幾年他就停止了這項工作,開始在外在工程上施工、打工。
2022年1月份,被害人呂某托人找到嫌疑人,稱呂某想讓自己的孩子上西寧體校,但由于孩子身體素質較差,無法達到入校要求,希望嫌疑人馬某能幫忙讓孩子入學。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犯罪嫌疑人馬某當時聽到這些以后,開始心生歹意,謊稱自己有關系,可以幫呂某的孩子入學。
都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當然托人找關系辦事,那必須要給一定的好處費。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按照兩人商議的,18000塊錢的價格,讓犯罪嫌疑人馬某托關系,讓呂某的孩子入學。次日,呂某就將這些錢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轉給了馬某。
據(jù)馬某供述,當時他收到這些錢后并沒有去給呂某找關系辦事,而是拿著這些錢償還了自己的一些債務。
周健人 西寧市公安局城東分局韻家口派出所 民警:一直到2023年2月份,孩子快入學的時候,呂某去二五中學詢問的時候才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了。
目前,嫌疑人馬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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