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南寧市良慶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傷害案,一群90后小伙子一言不合就約打群架,小伙子們刀槍相向,不幸的是其中一位群架參與者被槍射穿了眼睛。這些打群架的年輕人會受到怎樣的法律懲罰呢? 公訴人指控,2017年10月5日,周某偉在電話中與黃某將發(fā)生口角,互相對罵之后,雙方竟然相約出來打架。當天,周某偉騎摩托車帶著他的堂哥周某穩(wěn)、周某安等人來到南寧市良慶區(qū)鎮(zhèn)壇澤村路口,看到黃某將已經帶著十幾個人拿著刀槍在路口等待,雙方于是發(fā)生了械斗。 公訴人 械斗過程中,被告人周某安持一支高壓氣手槍企圖推上膛,向黃某將一方射擊,但因不會打開槍的保險而未能操作,被告人周某穩(wěn)持一支高壓長氣槍向黃某將射擊,擊中被害人黃某歐左眼,當場倒地。 黃某歐被射中倒地后,同伙立即將他送往醫(yī)院搶救,打群架雙方也隨即逃離了現場。案發(fā)后,周某穩(wěn)主動到公安機關自首。庭審中,被告人周某穩(wěn)、周某安主動認罪。 被告人 周某穩(wěn) 他們在電話里爭吵,我就說不要理那個人了。公訴人:那你后來干嘛要去? 周某穩(wěn):我見周某安回家拿東西,我不好意思,他去我就跟著去了。 被告人 周某安 審判長:你有沒有看見周某穩(wěn)是在什么情況下開的槍? 周某安:那天晚上,他們就是追著阿偉,阿穩(wěn)就開槍了。 非法持槍致人重傷,依法將追究刑責 經司法鑒定,黃某歐的身體損傷程度為重傷二級,構成八級傷殘,周某安持有的氣手槍和黃某將持有的改裝射釘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定義的槍支。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周某穩(wěn)、周某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周某穩(wěn)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周某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 公訴人 結合本案被告人作案情節(jié),建議對周某穩(wěn)、周某安在有期徒刑四至五年之間處以刑罰。 法院將擇期對這起案件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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