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媳用短信發(fā)來“遺書”
大姑子連忙報警
民警在鎖定女子的位置之后,
火速趕赴到了現(xiàn)場。
一進入房間,
一股濃郁刺鼻的味道直沖了出來。
房間內一名白衣女子
正昏睡在床上,不省人事,
渾身上下還留有一股酒味。
民警在酒店衛(wèi)生間內發(fā)現(xiàn)了
一盆被澆滅的炭盆,
刺鼻的氣味正是從這里散發(fā)出來的。
在警方和酒店工作人員的合力下,
白衣女子很快被轉移到了通風處。
那么,女子究竟為何想不開?
現(xiàn)場詢問中,
女子的弟弟說了這樣一句話。
這名試圖燒炭自殺的女子
叫做小梅,今年剛剛30歲,
事情過去了多日,
我們的記者也找到了小梅,
隨著交談的深入,我們發(fā)現(xiàn)
這背后不僅僅是夫妻倆普通的摩擦。
女子燒炭自殺
起因竟是丈夫毆打?
據(jù)小梅說,自己之所以要燒炭自殺
是因為對婚姻生活充滿失望,
而這個源頭就是自己的丈夫阿和。
小梅講述,在她準備自殺的前一天,
自己送孩子上學,順道去交了下物業(yè)費,
剛醒的丈夫阿和發(fā)現(xiàn)她出門了,
就和她吵了起來。
丈夫的無端指責讓小梅很是委屈,
但是她的爭辯卻換來丈夫的拳腳相向。
小梅給我們展示了大腿上的傷痕,
雖然時間已經(jīng)過去了十多天,
但是淤青仍清晰可見。
小梅稱多次遭遇家暴
對丈夫產(chǎn)生恐懼
小梅說,婚后的阿和工作不順,
整日無所事事。
七年前的一天,阿和回到家里,
第一次對小梅動了手。
不過她當時還沒有概念,
認為這是阿和壓力太大情緒失控,
但事情遠沒有小梅想象的那么簡單。
小梅說,兩個人和好后,
她也多次勸阿和找工作,
但因為自己要照顧孩子,沒有收入來源,
反遭到阿和的冷嘲熱諷,甚至拳腳相向。
丈夫與前女友“互動”
引發(fā)矛盾升級
小梅透露,
丈夫阿和曾經(jīng)跟她的前女友
非婚生育了一個女兒,
不久前,前女友來討要生活費
在這之后雙方就經(jīng);,言語曖昧。
據(jù)小梅說,之后阿和就經(jīng)常夜不歸宿,
但是每次提及這事,
阿和只想用暴力和威脅讓小梅閉嘴。
夫妻兩人之間的矛盾
已經(jīng)達到了頻繁辱罵、嘲笑,
甚至舉手就打的地步。
小梅說她和阿和兩人處于分居狀態(tài),
現(xiàn)在她一心只想要離婚,
但是又害怕阿和報復,
到底這一步如何邁出,她依然很迷茫。
婦女援助中心支招幫忙
為了幫助小梅,
派出所民警和記者帶著小梅
來到了石獅市婦女援助中心。
在了解到這一情況后,
援助中心也試圖聯(lián)系阿和,
但是對方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拒絕了,
阿和的姐姐講述了自己的看法。
對此,援助中心指出,
根據(jù)2016年實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規(guī)定,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之間
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
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
受害人一定要學會收集證據(jù)。
石獅市婦女援助中心
給小梅的第一個建議
就是去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法院為了保護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親屬和特定親屬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正常進行而做出的民事裁定。
法院應該在72小時內作出裁決,如果情況緊急的話,24小時內要作出裁定,裁定的有效期是六個月,如果需要還可以根據(jù)受害方的申請延期。
人身安全保護令
給暴力設上“隔離帶”
根據(jù)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條,
人身安全保護令包括下列措施:
目前小梅也正準備跟阿和離婚。
當天,石獅市婦女援助中心提出,
如果有疑問和投訴也可以第一時間
撥打婦女維權公益熱線“12338”。
此外,我國《反家庭暴力法》其中詳細規(guī)定了
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婦聯(lián)等單位
在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
應當履行的各種職責。
面對家庭暴力 還需大膽說“不”
全國婦聯(lián)在2015年披露的數(shù)據(jù)顯示:
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之后
才會選擇報警。
受害者往往因為各種原因,選擇隱忍,
這也使得家暴更具有隱蔽性和長期性。
今年是《反家暴法》實施的第五年,
大家首先應該有個清晰的認知:
家暴不是一件家務事,
而是一個法律問題。
對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來說,
沉默并不能解決問題。
一定要表明不容忍的態(tài)度,
也要學會收集證據(jù)。
必要時可以運用法律手段,
主張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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