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輛共享單車停在這里一個星期了,他還用鎖鎖起來。”
李先生家住在貴陽市紅邊門菜場附近,不過這段時間,他突然留意到一棟居民樓前的共享單車,他發(fā)現(xiàn),這輛車放在這里不是供人騎行的,而是另有他用。
記者看到,一把大鎖將車和欄桿鎖在了一起,而車輛停放的地方,就在進(jìn)入居民樓的樓梯路口處,在車籃上還懸掛了一張廣告牌,這樣一弄,這輛車儼然成了這里最扎眼的廣告位,可以看出放置車輛的人可謂是別有用心,不過路過的居民卻并不買賬。
記者注意到,這是一輛永安行的共享自行車,而坐墊下方用于租借和歸還的二維碼已經(jīng)被損毀,對于這樣的做法,李先生也覺得很不應(yīng)該。“共享單車屬于別人公司的財物,你給人家拿來鎖在這里,肯定不合理。”
那么,到底是誰把共享單車鎖在這里呢?
記者撥打了廣告牌上的聯(lián)系方式,接通電話的趙師傅表示,正是他把共享自行車鎖在了這里。
趙師傅說,自己是從河里打撈起這輛自行車的,當(dāng)時它的二維碼已經(jīng)被破壞了,因為想著沒有人要,所以就把車騎走了,如果共享單車公司的工作人員想要收回這輛車,他也愿意歸還。
而在記者的勸誡下,趙師傅也表示可以把車挪走。
隨后,記者也撥打了永安行共享單車的客服人員。這名客服表示,如果公民私自將自己車鎖起來,肯定屬于侵占財物的行為,不過目前他們已經(jīng)退出了貴陽市場,所以不一定會向趙師傅追繳自行車。在此,小編也提醒市民,無論如何不應(yīng)將公共財物占為己有。大家對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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