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規(guī)補課、違規(guī)推銷教輔資料、違規(guī)收費等教育“三違”行為暑假已至,除即將進入高三年級的學生,在確保安全和堅持自愿、不收費用的原則下,可在假期適當安排教學外(時間不超過假期1/3,惡劣天氣不得安排教學)。中小學校(含民辦中小學校)假期務必要做到“三個一律、三個嚴禁”,即:一律不得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一律不得舉辦學科培訓班、特長班、奧賽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將校園、校舍出讓給其它教育機構舉辦各類培訓班;嚴禁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違規(guī)補課,嚴禁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違規(guī)補課,嚴禁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教師出現違規(guī)補課、違規(guī)推銷教輔資料、違規(guī)收費等“三違”行為,我局將按照東鄉(xiāng)區(qū)人民政府下發(fā)的文件作如下處理:
(一)對存在“三違”問題個人的處理:
1.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2.如數退還有償補課所得;
3.當年度師德師風考核為不合格;
4.扣發(fā)當年除工資以外的所有績效工資及獎勵性工資;
5.取消五年內評優(yōu)評先資格和五年參加的評聘高一級技術職稱資格;
6.若出現第二次違反教育“三違”行為,將調整工作崗位,人事關系調往農村學校并在農村學校任教三年內不得參加選調考試;
7.取消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學術稱號;
8.若出現2次以上(含2次)違反教育“三違”行為,五年內教師資格證定期注冊時定為暫緩注冊。
(二)對存在“三違”問題學校的處理:
1.對學!巴▓笈u、責令檢查、撤銷榮譽稱號”等;
2.在當年評估中不能評為優(yōu)秀等級;
3.對校長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yōu)評先資格、工作約談、責令檢查、誡勉談話、行政處分、調離直至撤職”等處理;
4.扣除校長一個月獎勵性工資及分管該項工作副校級半個月獎勵性工資;同學校同學期出現第二起“三違”行為并被查實,扣除校長全年除工資以外的所有績效工資及獎勵性工資,扣除該校所有副校級干部一個月獎勵性工資。
(三)對存在“三違”問題民辦學校的處理:
1.約談校長和舉辦人;
2.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縮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近日,市教體局明察暗訪組已查實城區(qū)某所小學教師艾某某在家中對學生進行違規(guī)補課。我局已按照文件精神對該名教師及其所工作的學校進行了嚴肅處理。
暑假期間,省教育廳和市、區(qū)教體局將持續(xù)開展違規(guī)補課的明察暗訪行動。對教育“三違”行為,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文件,頂格處理,絕不姑息。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94—4233956、13870408788、1350794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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