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開車的街坊都知道,開車有“三費”,油費、路費、停車費,其中最鬧心非“停車”莫屬。近日,有街坊向我們記者反映,在廣州天河區(qū)崗頂附近的一個停車場,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而且停車收費不開發(fā)票,這是否是一個非法經營的停車場呢? 報料人 周先生:在廣州一個鬧市區(qū),在這個天河路那么繁華的地段,居然還有這么猖狂的停車場。 報料人 周先生:昨天我駕車到崗頂天一廣場那邊辦事,然后就有塊空地可以停車,按道理停車的話,那一般你就要給停車票給我們。我在你這里停車,你要收費我也沒有問題,你只要有合法的發(fā)票給我,但是對方就說我們這邊就是沒有發(fā)票的,我們只有一個收據,每個小時十塊。 這所謂的收據其實是一張車輛臨時停放告知單,里面還寫著個人財產丟失,概不負責。 報料人 周先生:我問他你為什么沒有這個停車票,(他)說我們這里就是不需要那個停車票的。而且你這里丟失的東西,我們是不會負任何責任的。我就覺得很奇怪,在廣州一個鬧市區(qū),在這個天河路那么繁華的地段,居然還有這么猖狂的停車場。 而且我盡管交錢給他。他說丟了東西我們也是不負任何責任的。然后據我所了解這個地方無證停車場,已經存在大概有五年多時間了。 真的像周先生說的那樣這是一個無證經營而且不能開具發(fā)票的停車場嗎?記者隨后也找到了這個所謂的停車場工作人員。 記者vs停車場收費人員 記者:收了多少錢? 停車場收費人員:收了你十塊錢啊。 記者:一個小時收多少錢,有沒有證?有沒有發(fā)票給人家? 停車場收費人員:不要講這個。 記者:你要收費就要有發(fā)票,什么東西都沒有? 停車場收費人員:你不要講啦! 律師:可能涉嫌偷稅漏稅問題 有律師表示,停車場停車付費后理應主動給予發(fā)票,而且索要發(fā)票就是為了讓停車場依法納稅。 廖建勛 公益律師:像這些違法經營的停車場,他們是收取了群眾的這個(停車費),因為它是沒有進行登記的,也沒有進行備案,它沒有合法手續(xù),所以他收取人民群眾這個停車費之后,他是沒有辦法開出相應的發(fā)票的。 他的行為還涉嫌到一個偷稅漏稅的問題,所以說這類的違法經營的停車場,存在的社會問題是非常多的,我們希望有關監(jiān)管部門能對這類的違法經營的停車場進行有力的監(jiān)管。 在廣州,像這種停車不開發(fā)票的“問題停車場”究竟還有多少呢?接下來幾天,我們節(jié)目還會繼續(x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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