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因為酒后容易做出一些不理智,甚至是愚蠢的舉動。最近,福州建甌的一名摩托車騎手醉酒路遇檢查,而他接下來的舉動讓人吃了一驚。
當晚,建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警力,在江濱路錦江路段設卡,整治交通違法行為。
晚上7點45分左右,吳某某因涉嫌酒后駕駛,被民警查獲。
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吳某某體內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5毫克,涉嫌醉酒駕駛。
然而,就在民警完成吳某某身份信息采集,準備帶他前往醫(yī)院抽血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的時候,吳某某卻突然趁人不備,跑下一旁的防洪堤,縱身一躍跳進建溪河里。
擔心吳某某有溺水的危險,現(xiàn)場民警迅速向110指揮中心通報了情況。110指揮中心立即調集了交警、巡特警、轄區(qū)派出所的160多名警力,以及消防、120急救等單位,并協(xié)調搜救船只趕赴現(xiàn)場,全力搜尋吳某某。
建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 吳儒軍
160多名警力分成多個小組,沿吳某某跳河的位置開始向下游搜索。另一方面,我們先前已經掌握了吳某某的身份信息,第一時間和家屬取得聯(lián)系,確認吳某某有沒有回家。
警方在河道里一遍又一遍地搜尋,始終沒有發(fā)現(xiàn)吳某某身影。連續(xù)搜尋7個小時后,凌晨4點鐘,吳某某的家屬傳來消息,他已經跟家里通了電話,但不愿意回家。再三確認吳某某平安無事后,民警才陸續(xù)撤回。
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刑事犯罪,警方希望家屬能夠做通吳某某的思想工作。但多天過去了,吳某某依然不愿意現(xiàn)身。建甌警方決定將其上網(wǎng)追逃。11月12日傍晚,逃跑了半個多月的吳某某,才向公安機關投案。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jù),這也是確定吳某某是否涉嫌犯罪的關鍵。但因為吳某某的脫逃行為,導致警方無法抽取吳某某血液。
建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民警 吳儒軍
根據(jù)最高法、最高檢和公安部聯(lián)合出臺的《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呼氣檢測結果達到醉酒標準,在抽取血樣之前脫逃的,可以以呼氣酒精檢測結果值認定其醉酒的(依據(jù))。
而吳某某的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85毫克,已經超過了醉酒駕駛標準。
據(jù)此,建甌警方認為吳某某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并將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如果法院判決罪名成立,吳某某將面臨6個月以內的拘役,并處1000至5000元的罰金,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資格的處罰。
更多>>熱門排行
更多>>長沙常用電話
長沙社區(qū)排行
·請注意語言文明,尊重網(wǎng)絡道德,并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
·長沙社區(qū)通管理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非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