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的王先生晚上下班回家,在地鐵站的升降梯內(nèi)被一名男子碰到敏感部位,本以為對方是無意的,不料對方再次觸碰王先生。王先生忍無可忍一拳打在那名男子的臉上,導致男子耳部刮傷。經(jīng)警方調(diào)解,王先生要賠償4000元給那名男子作為醫(yī)藥費,而對方則矢口否認自己有性騷擾的行為。律師認為,無論男女遭到性騷擾,都應該以猥褻他人受到法律的懲罰。
事發(fā)當日,王先生晚上下班回家,正準備在深圳北地鐵站轉(zhuǎn)車,可是這個時候他說自己懷疑遭遇到了鮮豬手,而且對方也是一男的!
當時,王先生搭乘了地鐵站的升降梯,由于是晚高峰,所以門口站著很多人,這時候他感覺自己的敏感部位被人碰了一下,一開始他還覺得對方不是故意的。
王先生回憶:“進電梯之前,我是正對著電梯站著的,然后我感受到有只手在我的前面,就是他側(cè)對著我,手就是碰到了我的下面,我當時就往后退縮了一點,然后他也往那邊站了!
電梯里人擠人,王先生就故意站到了電梯的角落,可就在這時之前那名可疑男子也跟著靠著過來。
“到中途的時候,因為我一只手是撐著墻壁,然后另一手在玩手機,然后那個人就往我的腋下這邊擠了過來,然后我就下意識往另外一邊躲,然后直到出站的時候,他手又是揮過來,又碰到了敏感部位!
這個時候王先生就忍不了了,一拳打在了那名男子的臉上,導致男子的耳部刮傷,隨后有人報警,兩人被帶回了派出所。
經(jīng)過調(diào)解,王先生要賠償4000元給那名男子作為醫(yī)藥費,而對方則矢口否認自己有性騷擾的行為。
由于電梯間內(nèi)的監(jiān)控不清,證據(jù)不足,警方難以認定王先生的指控,記者試圖聯(lián)系對方,但是遭到了拒絕。
有律師認為,在證據(jù)充足的情況之下,無論男女遭到性騷擾,都應該以猥褻他人受到法律的懲罰。而市民在遭到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也應當注意收集保留證據(jù)。
(來源:深圳臺《第一現(xiàn)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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