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的李女士
是一名懷孕3個多月的高齡孕婦,
今年5月21日,
因有妊娠糖尿病史及先兆流產癥狀,
她慕名來到
江西省中醫(yī)院婦科住院保胎治療。
但據李女士稱:在她住院的22天內,
該院連續(xù)兩次為其錯輸藥物,
這樣的操作讓其認為
院方在管理制度上存在嚴重漏洞。
據李女士介紹,由于有先兆流產的癥狀,她來到江西省中醫(yī)院婦科住院保胎,在此期間,她每天都要注射500毫升轉化糖電解質注射液的藥物保胎。
5月26日,當護士掛好輸液袋正要給她輸液時,她突然發(fā)現那瓶500毫升的轉化糖電解質注射液變成了250毫升的轉化糖注射液,這明顯和配藥單上寫的藥物不一樣。
李女士趕緊詢問護士是否拿錯了藥,“那就再給你重新配過一瓶啰!”護士的回答讓李女士十分氣憤!“這不是在拿我們患者的生命當兒戲嗎?”李女士強烈要求醫(yī)院做出解釋,當天中午,該院婦科護士長當面給李女士道歉,并承諾今后不會再出現此類差錯。李女士看護士長態(tài)度比較誠懇,表示諒解未做深究。
但可怕的事情半個月后再次發(fā)生了!6月11日,李女士如廁后不經意瞄了一眼輸液袋,她發(fā)現正在注射的輸液袋上寫著“鈉鉀鎂鈣葡萄糖注射液”,但貼在輸液瓶上的注射單上寫的是“轉化糖電解質注射液”,而此時錯誤的藥物已輸入了1/3到李女士體內,李女士頓時傻眼了!
沒想到同樣的事情竟能發(fā)生在我身上兩次,這么大的醫(yī)院,怎么能夠如此拿病人的生命開玩笑?我是來保胎的,而他們卻一再的在我身上用錯藥,當初醫(yī)生選擇給我用轉化糖電解質注射液,就是因為我有妊娠糖尿病史,現在給我輸入的鈉鉀鎂鈣注射液,是高血糖的病人不能用的!這樣對我和胎兒造成的不良后果誰來擔責?
李女士告訴記者,由于當時情緒激動,自己一度出現呼吸急促的癥狀,當日下午抽血化驗顯示其飯后4小時血糖值高達7.5。她認為這都是輸錯液導致的結果。
6月23日,記者就此事來到省中醫(yī)院了解情況,該院婦科陶護士長就兩次輸錯藥物作出解釋稱:“兩次拿錯藥都是同一個護士配藥核對錯誤造成的,第一次是護士拿錯藥被患者當場發(fā)現,并未輸入患者體內;第二次輸錯藥是由于兩種藥物外包裝太過相似,護士沒有及時核對!
婦科副主任胡小榮表示:“這種情況在別的醫(yī)院也會有,現在既然已經發(fā)生了不該發(fā)生的錯誤,我們也不會逃避責任。我們已多次向患者誠懇道歉,這是我們管理不當,希望患者能諒解!
至于李女士質疑藥物會產生不良影響,胡小榮說:“這兩種藥物相差不大,都是孕婦保胎的常規(guī)藥物,只是成分不同而已,才打了100毫升作用,不可能對孕婦本人及胎兒造成太大影響,但最終是否產生不良后果還需后續(xù)觀察,我們沒法作出承諾,如果患者質疑這兩樣藥物會有不良影響,她現在就可以拿這兩樣藥物去做鑒定!
記者從采訪中了解到,目前該院暫未對這起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須等此事調解結束。
關于患者提出的訴求,該院醫(yī)患關系處主任黃潔表示:這些訴求我們醫(yī)院是無法滿足的。
第一,我們醫(yī)院是不可能為其后期是否會產生不良后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的,后期時間太長,萬一發(fā)生了非用錯藥造成的其他意外,那我們是承擔不了的。我們希望她能等孩子生下來后,再來一次性追究用藥造成的責任賠償;
第二,關于賠償金額,根據《江西省醫(yī)療機構糾紛條例》規(guī)定,我們醫(yī)院能協商的賠償金額范圍只能是2萬元以內,而患者提出的賠償金額已遠遠超出了我們醫(yī)院的協商權限,這也不是表示我們可以賠2萬,具體賠多少還需要和患者繼續(xù)協商,我們有多少責任就承擔多少賠償。但如果超出了我們的協商權限,那就只能通過第三方鑒定或走法律途徑來解決。
目前,李女士已將此事投訴至江西省衛(wèi)健委,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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