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黑龍江省林區(qū)公安局林口分局的民警經過縝密偵查、周密布控,用時17小時,破獲了一起女子被侵犯的案件。
8月18日,省林區(qū)公安局林口分局的偵查員,在東寧市的一個旅店內,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獲。
警方獲取的線索,源于8月17日晚上9點多的一起報警。當天晚上8點鐘左右,林口林業(yè)局居民肖某到廣場去溜達,當她走到一處樹林附近時,被一名陌生男子用刀從身后挾持住,拽進了樹林里,男子實施犯罪的過程中,肖某予以反抗,導致脖子、雙手等部位多處受傷。案發(fā)后,嫌疑人逃離現場,被害人跑回了家,她的丈夫詢問了情況后報了警,同時把妻子送到了醫(yī)院。民警通過視頻偵查,還原了案件經過。
這名被害人現在向西走來,她從垃圾桶這個方向走出了視頻區(qū)域,這時這名可疑男子,他手里握著煙,從走路姿態(tài)我們可以看出,他當晚應該是飲酒了,他向著案件中的被害人方向走了過來,在垃圾桶這塊他把煙頭扔到了地上,緊接著向被害人走的方向去。
案發(fā)地另一個方向的視頻畫面顯示,被害人在廣場停留時,這名身穿白色短袖、白褲子、白鞋的男子就已經盯上了她,一直在徘徊尾隨,伺機作案。但由于小樹林屬于視頻盲區(qū),所以畫面沒有記錄下案發(fā)的過程。民警觀察了其他位置的視頻,發(fā)現被害人再次出現在畫面里時,已經是晚上的9點多。
受害人是光著腳跑出來的,而且跑步的速度,根本就不像我們正常人運動的速度,很明顯就是在逃命的那種狀態(tài),與此同時過了幾秒鐘,有一名男性身高在一米八穿著白色短袖,朝著反方向進行逃竄。
犯罪嫌疑人實施違法犯罪后,快速跑到林業(yè)局香檳廣場,然后快速跑過廣場,逃匿至廣場北側的綠化樹林中。
男子消失在了畫面里,民警根據視頻只能掌握他的身高、穿著,但是看不清嫌疑人的面部特征,于是警方決定采取倒查的方式,反推男子什么時候來的林口林業(yè)局,以及他在案發(fā)前幾小時都做過什么。
警方通過偵查,得知8月17日下午5點多,也就是案發(fā)三小時前,嫌疑人在林口林業(yè)局某小區(qū)的一個單元出現過,于是負責走訪調查的民警,開始對這個單元,逐戶開展地毯式的詢問。
這個單元一共有六層住戶,民警從一樓到五樓問了個遍,居民們都說不認識嫌疑人。直到敲開六樓的一戶房門時,事情才有了轉機。
民警:和你打聽個人。
小區(qū)居民:是叫王某嗎?是不是和我打聽他?
民警:啊。他在哪兒了?
小區(qū)居民:在順六旅店,我昨天(8月17日)給他送那兒去了。
原來,這戶居民和嫌疑人王某是朋友關系,案發(fā)后,王某來找過她,但是并沒有和她說發(fā)生了什么。這戶居民一看當時王某喝了酒,就把他送到附近的一個旅店。警方得知情況后,迅速來到這家旅店,但是嫌疑人已經離開了。民警調取了旅店的視頻,發(fā)現8月18日凌晨1點多,也就是案發(fā)5小時后,嫌疑人王某在那戶居民的帶領下來到賓館,隨后自己住了下來,凌晨2點49分,王某從房間出來,來到前臺結賬退了房。
從旅店出去的時候,因為天色較黑,視頻也看不到他具體清晰畫面,就是發(fā)現了一輛車,只能確定他是乘車走的。
夜晚,路上的車并不多,民警通過卡口信息,獲取了王某乘坐車輛的號牌,得知他去往了東寧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偵查員得知,嫌疑人在8月18日一早,入住了東寧市的一個旅店,隨即對他展開了抓捕。
警方當場對嫌疑人展開突審,王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訊問得知,這個嫌疑人當天是酒后,因為個人原因,家庭有矛盾,與妻子矛盾較深,他選擇的對象也是比較隨機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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