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分手后因5000元金錢糾紛反目成仇,常德五旬男子心生恨意,半夜火燒情人家私房。近日,孫某涉嫌放火罪一案被移送至鼎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三年前,年過半百的男子孫某經(jīng)人介紹與成某相識,并很快確認了男女朋友關系。戀愛期間,孫某為成某花費較大,并借給成某1萬元用于修建房屋。一年后,兩人因感情破裂而分手,隨后孫某向成某索要之前所借的1萬元錢,但成某只愿意還5000元,并很快另尋新歡。孫某因此對其懷恨在心,萌生了報復的念頭。
2016年10月22日凌晨,孫某攜帶兩斤多汽油來到成某家門外,將點燃的汽油瓶分兩次丟進其客廳內,火光瞬間四起。所幸,當時成某的丈夫唐某在客廳休息,很快就被驚醒,及時叫醒成某一起將火撲滅,未造成嚴重后果。案發(fā)后,孫某便逃回了家中,當日被公安機關所抓獲,并移送至鼎城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此案的承辦檢察官表示,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便尚未導致嚴重后果,也構成放火罪。大家遇事要冷靜、理性處理,切不可因為一時沖動,陷入犯罪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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