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晚,毆打社區(qū)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的男子李某,被常德市桃源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今年37歲的李某是桃源縣漳江街道長堰村人。1月31日晚10時許,李某酒后載著小孩從家中騎摩托車去縣城玩,途經漳江街道楚旺社區(qū)疫情檢查點時,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口頭勸返并告誡其酒后駕車帶著小孩不安全。然而,李某不僅不聽勸告,還對工作人員破口大罵。當工作人員要求對其進行體溫檢測和登記時,李某更是借著酒勁將兩名工作人員打傷。
審訊現場。
漳江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往現場,將李某控制帶走。經鑒定,兩名工作人員為輕微傷。李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對其故意傷害他人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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