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打撈的娃娃魚。
工作人員將大鯢放生。
3月8日11時許,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南大派出所接到東浹村村主任報警,稱該村村民發(fā)現了一條大鯢(俗稱“娃娃魚”),有5斤多重。
經查,3月7日,村民李某在其屋旁水溝里趕鴨子時,聽見附近水溝里似乎有小孩的哭聲,仔細尋找一番后,將一條長有四只腳、長相丑陋的“大魚”打撈上來。一打聽,李某才知道這是一條娃娃魚。他聽說娃娃魚是國家保護動物,不能吃的。如果不是野生的,誰會把5斤多重價值不菲的娃娃魚扔水溝里呢?而且,周邊也沒有養(yǎng)殖娃娃魚的企業(yè)。李某遂向村干部報告。
民警到現場核實情況,立即與漁政、水產等部門取得聯系。經專業(yè)人員鑒定,該娃娃魚是一條野生大鯢,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3月8日下午5點,工作人員將大鯢放入洞庭湖,讓其重返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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