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常一塊地里挖出“金烏龜”,這只“金龜”是古董,價值上百萬元……如果有人和你這么說,千萬別以為是天上掉餡餅,實際上這是不法分子設(shè)下的陷阱。日前,湘潭市院偵監(jiān)科就辦理了一起借假“金龜”實施詐騙的案件,對犯罪嫌疑人周某甲、周某乙二人以涉嫌詐騙罪批準(zhǔn)逮捕。
2014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甲邀約周某乙、伍某(已判決)駕車來到韶山市永義鄉(xiāng)永泉村某公路交界處伺機(jī)行騙。三人鎖定了受害人張某夫婦后,由周某甲、周某乙二人下車與張某夫婦搭訕,伍某則留在車上。
周某二人對張某夫婦謊稱自己是長沙市電業(yè)局的工作人員,要在張某家的自留山上建塔架設(shè)高壓線,請張某夫婦帶他們上山“測量”。“測量”過程中,周某甲偷偷按下了事先準(zhǔn)備好的“探測儀”遙控器,“探測儀”立刻發(fā)出了“嗶嗶”的響聲,周某甲便謊稱地下有異常,要挖點泥土帶回去化驗。在挖土的過程中,周某乙將事先準(zhǔn)備好的行騙道具——用黑色油布包好的一只假“金龜”偷偷扔進(jìn)土坑,好像剛從土里挖出來的一樣。
于是周某甲跟“長沙市電業(yè)局領(lǐng)導(dǎo)”伍某打電話匯報了“金龜”的情況,不一會兒伍某回電話說他查了電腦,顯示周某二人探測到了“黃金”,要求他們在當(dāng)天下午下班前要把這只“金龜”上交到單位。之后周某甲又打了個電話給他“做古董生意的老表”伍某,伍某告訴他們這只“金龜”是價值百萬的文物。周某二人隨即與張氏夫婦“商量”,不如大家一起湊錢購買相同重量的黃金拿回單位交差,挖出來的“金龜”先由張氏夫婦保存,等周某二人聯(lián)系好買家后高價賣掉。張某夫婦信以為真,被周某一伙騙走78000元錢。
就這樣,周某甲一伙以同樣的方式,先后四次到湘潭市九華區(qū)、湘潭縣中路鋪鎮(zhèn)等地實施詐騙,騙得受害者張某、譚某等中老年人共計138600元錢和一枚金戒指,所騙贓款周某三人均予以平分。
目前本案正在進(jìn)一步偵查中。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要時刻警惕身邊的不法分子,不要被小小誘惑蒙蔽了雙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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